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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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3:01
赫尔巴特的伦理学思想的核心是强调每个人都应具有五种道德观念,其一为“内心自由”的观念。它要求个人的意见和行为能受制于内心理性的判断,在意志和行为之间就不会有任何矛盾、斗争。其二为“完善”的观念。每个人应具有完美的理想和实现志向的坚韧不拔的毅力。这是实现德育、协调矛盾的基础。其三为“仁慈”的观念。要求一个人无私地为他人谋福利,使自己的意志与他人的意志互相协调。其四为“正义”的观念,实际上是“守法”的观念。其五为“公平或报偿”的观念。让人们明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对善行给予褒赏奖励,对恶行坚决惩罚。赫尔巴特指出这五种道德观念并不是平行并重的,“完善的观念应在其他实践观念以前……因为它继续不断地可以应用”。教育尤其应该着重于“完善”的观念。
赫尔巴特认为这五种永恒不变的“美德”是“巩固世界秩序的永恒真理”,也是维持现存社会秩序的行为准则。“五种道德观念”不仅是赫尔巴特的伦理学信条,同时也构成他教育理论的重要立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