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权平均法的计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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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2:39
1、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进货数量加上月初存货数量作为权数,去除本月全部进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以此为基础计算本月发出存货的成本和期末存货的成本的一种方法。
2、其计算公式如下:
(1)月末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月初库存材料金额+本月购进各批材料金额)/(月出库存材料数量+本月购进各批材料数量)
(2)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3)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2:39
譬如说月初没余额,本月购进A第一批1元/件
100件;第二批2元/件
200件;第三批3元/件
300件,进货成本共1400元;加权平均成本为2.33元/件。出售400件。结余200件成本466元(200*2.33),借方余额466元。
如果按一般方法,销货成本为932元(2.33*400),账户里借1400,贷932。余468,和按2.33计出来的余额466不平了。
所以就按“倒减出本月发出商品成本”,即1400-466=932,这样就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