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绿灯切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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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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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2:02
绿灯信号 绿灯信号是准许通行信号。按《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和行人通行。
红灯信号 红灯信号是绝对禁止通行信号。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红灯信号是带有强制意义的禁行信号,遇此信号时,被禁行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被禁行的行人须在人行道边等候放行;机动车等候放行时,不准熄火,不准开车门,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自行车左转弯不准推车从路口外边绕行,直行不准用右转弯方法绕行。
黄灯信号 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黄灯信号的含义介于绿灯信号和红灯信号之间,既有不准通行的一面,又有准许通行的一面。黄灯亮时,警告驾驶人和行人通行时间已经结束,马上就要转换为红灯,应将车停在停止线后面,行人也不要进入人行横道。但车辆如因距离过近不便停车而越过停止线时,可以继续通行。已在人行横道内的行人要视来车情况,或尽快通过,或原地不动,或退回原处。
闪光警告信号灯 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 过。这种灯没有控制交通先行和让行的作用,有的悬于路口上空,有的在交通信号灯夜间停止使用后仅用其中的黄灯加上闪光,以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前方是交叉路口,要谨慎行驶,认真观望,安全通过。在闪光警告信号灯闪烁的路口,车辆、行人通行时,即要遵守确保安全的原则,同时还应遵守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路口的通行规定。
方向指示信号灯 方向信号灯是指挥机动车行驶方向的专用指示信号灯,通过不同的箭头指向,表示机动车直行、左转或者右转。它由红色、*、绿色箭头图 案组成。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3 02:03
一、既有机动车信号灯,也有非机动车信号灯,海安县城中坝口的红绿灯就是这种设置。当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二、人行横道信号灯,在海安县城的三处红绿灯周围路口都有。这种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三、车道信号灯,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多相位导向灯”。机动车通行时,不仅要看红绿灯信号,还要看清信号的箭头指向,也要注意观察地面上的导向箭头指示。如果不按导向指示行驶,就会被监控系统无情的记录下来,将会受到处罚。海安县城目前有两处车道信号灯装置,一处在新世纪广场,一处在宁海中路与江海中路的十字路*汇处。机动车辆通行时应当遵守车道信号灯的表示: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叉形灯或者红色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特别要提醒的是:准确识别方向指示信号灯。当绿色箭头向左时表示车辆可以左转弯;绿色箭头向上时表示可以直行;绿色箭头向右时表示可以右转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