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购房的法律问题3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0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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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09:05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那么在5年之内不得上市,上市前不得贷款。这种不推荐买,比较烦,几年都拿不到房产权。
如果是拆迁安置房,你要看是哪一带的,比如新北区的安置房,如泰山,绿洲等,拒新区房管局工作人员说:这种房不属于经济适用房,只要房产证土地证下来,就可以跟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所以这种房子可以买。相对商品房来讲,稍微便宜些,但有点麻烦。主要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你暂时不能贷款,一般其交易方式是你首付一部分,双方签定协议,然后在两证下来之后,再付另一部分。
这里要注意几个问题:
一.你应该到该地区的房管局和拆迁办打听一下,即使没有肯定消息,也要工作人员帮你预测下什么时候大概这个两证会下来,产权证下来两个月,土地证基本也差不多了。你好对这个时间有个把握。这个拆迁办清楚。
二.你要问清楚,该户主的产权是不是有限产权,比如说,有的拆迁户跟他村里还有什么协议,他的产权有可能不是完全产权,那他就没权卖。还有他的土地证是不是集体土地,因为集体土地必须要转化成国有土地之后才能办土地证,而没有土地证,你也交易不成,所以,你要问清楚。
三.确定这户主是房屋的主人,很多是代卖的,这样风险很大,所以建议必须一定要跟户主本人签协议。他的亲人,比如说妻子什么的,都没用。
四。拒9月初常州日报上讲,这种你跟户主私下签的协议,受合同法保护,但可能不受房产交易法保护,(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公证呢,对房主有威慑作用,但真发生法律纠纷,也未必真的有效。这里说的意思就是,尽量找老实可靠的房主交易,因为这种交易方式房主买家的诚信很重要,所以,房主老实,风险就小。以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就小了。
五。收款一定要打欠条。
六,如果有中介参与,一定要注意,核实该中介的资质和信息。在这个网站就可以核实。同时,房主的信息在本地派出所也要核实,其房屋所有权的证明(一般是拆迁办发给他的一种证明),也要到拆迁办核实。
七,其他的费用方面的问题,尽量在合同中写详细些。
回答者:yuqin1013 - 魔法师 四级 5-29 12:40
这人回答的不错.下面是我找到的
在2005年12月31日前已安置并已办理安置房土地(划拨)使用权证,无论房屋有无转让,只要住户提出申请,都可按老的土地基准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而至今尚未安置的拆迁户,现在无论房屋有无转让,国土资源部门都将按老*为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但如果拆迁户申请办理划拨土地手续的,国土资源部门也将为其办理划拨手续,但申请人今后房屋需转让时,则要按新的土地基准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安置房如有部分建筑面积按市场价或市场优惠价增购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律按出让性质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2-05 09:05
零风险购房全程法律服务内容如下:
一、审查卖方资格(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或卖方个人身份)的合法性。
二、审查卖方提供的房屋销售文件(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房地产权属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拟购物业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情况进行调查。
三、审查买卖双方草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销售),并向买方解释疑难问题。
四、审查有关交房的法律文件。
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房屋面积测量的证明文件,房屋权属登记的证明文件。检查房屋地理位置以及物业名称、房屋质量及户型结构、内外部装修、套内面积、公建配套设施和绿化是否与合同一致。
五、补充购房合同条款:
1.按照约定时间办理房产证(如果没有约定,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在房屋交付起90日内交付),如果不能按时交付,卖方责承担违约责任,赔付违约金 万元(总房款的30%)
2.所购商品房如果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卖方应立即无条件双倍返款购房款。
3.如果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况则卖方依照最高人民*的有关司法解释双倍返还房款,买方可以依照本约定直接申请有管辖权的*强制执行。
4.购房面积从2003年12月1日起,房价依据套内面积计算。
5.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卖方负责赔偿损失的。
6.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