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和受理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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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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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25 01:28
民事诉讼立案和受理的区别,(一)概念不同。受理是指人民*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二)时间不一样。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受理是立案的前置程序,受理期限是七天。(三)条件不同。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必须受理。立案和受理最大的区别是定义不同,具体又分为接受的主体、接受的内容和接受的时间。受理是人民*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受理是诉讼程序的开始环节,是*决定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进行调查的行为。立案是指存在犯罪事实的案件被行政执法、*或司法机关认为需要当做刑事案件进行调查的行为,立案表示*已经受理了原告的起诉,并将开庭审理相关纠纷,双方当事人等待*送达或者开庭即可。立案一般是*、人民*、或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人民*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应当审查原告起诉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不受理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