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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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41
在生活中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有: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
根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三十四条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第一百三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三十七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三十八条 有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
《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2003年12月,**印发的《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为此,党*决定予以修订,
2015年10月正式印发。新修订《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明确违反*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类违纪行为;
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严明*纪律和*规矩、组织纪律、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等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常态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编,共11章、133条,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31日,***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审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8月26日,新修订的《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布,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处理;
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41
1、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当前我们党面临“四大危险”“四种考验”。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弘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越要反对贪图享乐、骄奢淫逸的思想,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了“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2、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
党章规定,党员有义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主义道德。《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明确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违反生活纪律的行为,并对处分情形作了明确规定。
3、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
《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 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
《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有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行为
《条例》第一百二十九条 有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扩展资料:
对于违法《条例》的处罚如下:
1、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3、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5、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42
第一,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三,在公共场所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不当行为(第一百二十八条)第四,其他严重违*公德、家庭美德的行为(第一百二十九条)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5 01:42
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