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8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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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4 16:42
一、财政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因财政的基本职能而决定的,财政的基本职能如下:
1、资源配置职能;
2、收入分配职能;
3、经济稳定发展职能;
4、保障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职能。
*对资源配置要比对收入分配具有更大的兴趣,但在通货膨胀严重时,*的注意力会转向经济稳定财政职能,而减少对资源配置和收入分配的重视。如果各种宏观经济问题反复出现,表明*的财政*和财政*存在缺陷。如何权衡利弊,协调运用、充分实施财政职能,统筹考虑各职能目标的相互作用,使之同时满足配置、分配和稳定发展目标,是财政*实施的重要问题,也是财政*改革的核心问题。
财政的职能之间既有一致性,也有矛盾性,协调得好可以相辅相成,协调失当则会相悖相克。财政职能的一致性表现在它们都是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大环境中起作用,互为条件,相互促进。资源配置职能是各职能的前提。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职能则是优化资源配置的继续。而经济的稳定增长和发展既是前两种职能的结果,同时又进一步构成实现前两种职能的前提条件。但这些职能在实现中又会经常处于矛盾状态。财政宏观*以财政职能作为目标,有时会处于顾此失彼的境地,削弱*效果。
二、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是指财政作为国家*分配社会产品、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是由财政本质所决定的财政所固有的,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中国社会主义财政的职能与社会主义国家的职能和社会主义财政本质密切联系,并受它们制约。财政通过分配与国民经济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作用而表现出自己的功能,并获得一定的效果。社会主义财政职能具体运用的效果,就表现为社会主义财政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