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错的概念是谁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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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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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8 06:15
性罪错,指处于性成熟期的青少年,由于性知识的贫乏或对性行为的社会意义不甚明了,为满足自身生理的需要而实施的有关性方面的错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青少年犯罪率一直居高不下,其中,据有关资料显示,由于性罪错导致的犯罪占10%以上。许多社会学者形象地将青少年性成熟阶段称之为“性危险期”,而将处于这一年龄段的青少年称为“危险少年”。
随着电视、手机、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普及,传媒文化已经成为青少年知识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社区中的游戏厅、录像厅、舞厅、网吧等娱乐场所,为谋利违规经营,过度渲染了暴力、*、凶杀、即时行乐等颓废内容;已成为蛊惑青少年堕落的污染源。所有失足走入性罪错的青少年,几乎都有受到上述“精神垃圾”熏染的经历。
“问题家庭容易出现问题孩子”,如今已成社会共识。单亲家庭中的孩子由于父母离异或一方去世会在其心中留下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痕,他们在风雨飘摇的家庭中感受到的无助、被漠视、被遗弃的感觉会伴随一生,转而寻找精神上的另类寄托,极易偏离正常的人生轨道。此外,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无暇管教或过分溺爱,甚至个别家长因本身道德品质低下做不到给孩子好的言传身教,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据有关部门统计,青少年犯罪的外部因素中家庭因素占50%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