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小班幼儿进行分享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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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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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0 23:25
分享是幼儿获取快乐的一种较高层次的行为。教师应通过多种方法,帮助幼儿在活动中学会分享,从而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健康的人格。
在幼儿园里,常常能看到这样的情景:两个孩子为了同一件玩具发生争吵甚至打斗,有的孩子宁愿自己拿着玩具不玩,也不愿让与别的小朋友玩;孩子正吃着东西,你跟他要,他会马上藏起来说没有了。随着社会地不断进步与发展,这些行为对孩子将来的成长是非常不利的,为了能使幼儿的行为适应社会的需要,作为幼儿教师,必须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来帮助幼儿学会“与人分享”,降低自我中心意识,养成良好的分享行为。
一、教师要适时发挥榜样力量
俗话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幼儿常常是通过观察和模仿来学习的,在幼儿园中教师是幼儿模仿的重要对象。所以,教师要做有心人,为幼儿做好行为示范。如在分发物品时,我有意识地将这些物品让大家分享。当看到幼儿正在玩玩具时我会有意识地走过去说:“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待幼儿体验到分享带来的乐趣后,幼儿便会自觉产生分享的动机,模仿老师的行为。
同伴是幼儿观察学习的榜样,老师要在同伴中树立好典型,让其他幼儿学习。当某位幼儿有分享行为时,老师要做出积极评价和鼓励,这样会激励其他的幼儿去模仿和学习。
二、给幼儿多创造分享的机会
1、设立分享日
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周中设立一个专门的分享日。比如,“玩具分享日”是让幼儿在这一天将自己喜爱的玩具、宠物带来与别人分享。再如,“经验日”是让幼儿在这一天,将自己的成功经验和近期完成的作品向他人展示,幼儿在展示和讲述的过程中,既能产生一种成就感,又会产生因分享带来的快乐和满足感,还可锻炼口语表达能力。
当某个幼儿有办“生日会”的需求时,我们可以与家长配合把“生日会”办成一个“分享会”。在“生日会”上,蛋糕、饮料、糖果等将成为小朋友共同分享的物品。老师在主持“生日会”的过程中要有意识地为幼儿创造分享的机会。如请大家唱完生日歌、说完祝词之后,就可请“小寿星”简要谈一谈成长中值得分享的故事。然后,请“小寿星”为大家分发生日蛋糕,这是小朋友共同期待的时刻,在这一时刻,大家分享食物,体会着过生日者快乐的心情以及由分享带来的乐趣。
2、开展分享活动
即每天为幼儿提供短暂的几分钟专门开展分享活动。在这一时间段,幼儿尽可能地把自己拿手的歌曲、舞蹈、诗歌、谜语、故事、笑话等分享给其他幼儿。这样的分享活动可给每个幼儿更多精神上的分享机会,让他们尽展才华。
3、开辟宠物区
即在教室中开辟一个小小的角落来摆放幼儿从家中带来的宠物玩具。在自选游戏时,幼儿可以随时到这个角区来与小伙伴共同分享自己或他人带来的宠物。
三、建立一定的分享规则
为使幼儿的分享行为能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建立一定的分享规则是十分必要的。我们所建立的分享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1、平等分享
要做到这一点不太容易,因为这一时期的幼儿交友更多由利益来决定,所以在分享时常会出现一些不平等的分享行为。如常听到“××是我的好朋友,我要把带来的汽车给他玩”
“你不是我的好朋友,我不给你玩”之类的话。出现这样的问题,老师可以和幼儿进行讨论:是不是带来的分享物只给自己的好朋友?当别人把自己的玩具给你玩时,你是不是很高兴?如果别人不给你玩,你是不是很难过?让幼儿通过换位思考来体会别人的心理,并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而建立起平等分享的规则。
2、共同分享
是指在相同的时间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体自愿地结合在一起,通过相互间的配合和协调,融洽地进行分享(玩具、食物或其他),最终使彼此的情感都获得满足。如在搭积木时,大家应商量,分工使用;自己带来的玩具让大家一起玩,带来了好吃的东西应具有足够的数量,这样才能达到你快乐,我快乐,大家都快乐的目的。在刚实施此规则时,我们先教幼儿协商的技巧。如在与别人一起分享玩具前,要先同别人商量:“我也想玩这个玩具,我可以和你一起玩吗?”“我参加这个游戏可以吗?”在分享过程中,老师要协调关系,引导幼儿去与他人使用;在分享后,老师要强化幼儿共同分享的合作行为。共同分享制度,为幼儿今后更好地与他人合作奠定了基础。
3、轮流分享
是指在不同的时间内,大家轮换使用分享物。刚开始实施此规则时,由于幼儿的自我控制能力差,会发生一些争执。
这时,我们可教给幼儿学会说:我也想玩这个玩具,你玩一会儿可以给我玩吗?”渐渐地,幼儿学会了协商,也了解到尊重别人及等待轮换的重要性。轮流分享制度的建立,可以帮助幼儿解决一些分享中出现的问题,使幼儿在玩具数量少的情况下也能顺利实现分享,同时为幼儿将来成为守秩序的公民打下了基础。
4、先宾后主的分享
是指幼儿将自己带来的玩具先让别人玩。当然这种制度开始实施时会使幼儿觉得很委屈,为什么自己家里的玩具要先让别人玩呢?这时老师可采取换位的方法引导幼儿去思考。如可对幼儿说:“你是否也希望别人先把玩具给你呢?”这样,幼儿就容易调整自己的行为,与别人分享他的玩具了。而老师则要对幼儿表现出先人后己的行为给予肯定强化。先宾后主的分享制度可培养幼儿在现实生活中学会忍耐的美德。
意大利著名教育家蒙特梭利博士曾指出:我们无法将“忍耐”的美德给三岁的幼儿,但是靠幼儿本身在现实环境中体会却是可能的。
四、获得分享体验
教师平时要做有心人,常常有意识地把看到或听到的一些有意义的事讲给幼儿听,让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使幼儿在潜移默化中获得情感分享。而幼儿通过每天讲新闻的活动,把发生在我们身边感人的小故事、趣闻等讲给大家听,不仅培养了他们的分享意识,还发展了口语表达能力,可谓一举两得。正如一个哲人所说:“你若有一个苹果,给了朋友,你便没有了苹果;你若有一份快乐,告诉朋友,你便拥有两份快乐;你若有一份悲伤,告诉朋友,你的悲伤很快就会消逝。”
儿童对自己的东西有拥有感是十分平常自然的事情,所以对幼儿园公有的玩具比自己的玩具更容易与他人分享。如果孩子带着宝贝的东西到幼儿园来,却被人弄丢了或破坏了,这就很难教他学习与人分享。其实,儿童从家里带东西进幼儿园是个很好的学习分享的契机。所以,严格禁止这种行为也是不利于儿童学习分享的。关键是教师要和幼儿共同制定从家里带来的私有物品的规则以及指导幼儿分享私人物品的适当方法和技巧,强调尊重他人财产的必要性。
五、强化幼儿分享行为
幼儿的学习和活动都需要强化。斯金纳认为,离开了强化,学习就难以进行,强化在塑造行为和保持行为强度中是不可缺少的关键因素。幼儿的分享行为和其他行为一样,是可以通过强化而提高功效的。当幼儿由于分享而受到老师、家长的表扬和鼓励之后,他们会逐渐产生一种内在自我奖励倾向,如:“给小朋友分享我带来的糖果,我的朋友就会学。”当他们在与人分享的时候,自己会认为这样做是好的,这会使他们持久地表现出类似的行为。
在教室里要有可供儿童存放他们自己东西的特定地方,把家里带来的玩具与幼儿园的分开。每日或每周可以定一个特定的时间来分享这些私人玩具,明确地制定分享时间,时间一到就让孩子把玩具放回原处。当然,在分享时间里,教师要小心地看管这些东西,以确保这些东西的安全和儿童的安全感。当教师发现孩子有时会依恋某个特殊物品而有安全感,那么教师就不应该要求他与别人分享这个对他有着特殊感情的东西,相反应该保护他这种呵护自己有安全感物品的权利。
儿童要成为真正的“社会人”,就必须学会分享。儿童的分享发展水平除了受自身发展阶段的制约外,还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一些教育者总习惯于从教育方法的角度去思考这一问题,而往往忽视了其他方面。总而言之,*要理性地看待儿童的独占和分享,片面地强调说教或示范是事倍功半的。很多时候,*要达到某种教育效果,需要的不仅仅是改变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