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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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31 16:56
帮扶联系人是帮助扶持贫困户的联系人。
对已消除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建档立卡脱贫户需要继续选派帮扶联系人;对消除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非建档立卡脱贫户可不继续选派帮扶联系人。
帮扶联系人由市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乡镇干部职工及村“两委”干部组成,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和医护人员除外。
首先担任帮扶联系人的村“两委”干部人数不得超过本村“两委”干部总人数的50%,其次村“两委”干部只允许担任稳定脱贫户帮扶联系人,最后每名村“两委”干部帮扶总任务数不得超过10户。
明确帮扶职责
每月20日定为全乡扶贫日,宣传党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方针*,调查了解掌握贫困户的家庭情况及致贫原因等。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帮助制定具体帮扶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帮扶人员的基本情况要分别填入国家统一印制的《扶贫手册》等。
教育、引导贫困户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觉接受新技术、新理念,帮助解决发展生产、增加收入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使其尽快脱贫致富。
帮扶干部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各项规定和下基层工作纪律,做到“*准”:不准影响基层正常工作、群众日常生活;不准在调处矛盾、解决困难中优亲厚友;不准提不合理要求、增加基层负担;不准包办代替、强迫命令;不准层层陪同、作风漂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