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勒索罪和敲诈勒索罪区别在哪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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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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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2:54
您好: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都是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两者又有很明显的区别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以至于他们的性质不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所有权,属于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绑架罪侵犯的主要是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的一种。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是以将要实施的侵害相威胁,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没有实施绑架行为;绑架罪则是通过绑架人质,以交换人质为条件,*人质亲友交出财物;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既可以是暴力侵害,亦可以是非暴力侵害,且多是在以后某个时间付诸实施;绑架罪则是以加害、伤害人质相威胁,而且因发出勒索令时人质已在其绑架掌握之中,这种威胁内容随时付诸行动,有现实的加害性和紧迫性;敲诈勒索罪一般是直接从被害人手中取走数额较大的财务;绑架罪则是从被绑架的人质亲友或所在组织取走财务。
3、主观方面也不同。敲诈勒索罪是意图通过被加害人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索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绑架罪则是意图通过绑架人质,勒索公私财物。
二、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八)》四十、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修改为:“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七)》六、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修改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2:54
中国的刑法中没有绑架勒索罪,只规定了敲诈勒索罪!其实绑架勒索只是敲诈勒索罪中的一种行为人敲诈勒索财物的一种手段或叫方法吧!敲诈勒索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式,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威胁内容的种类并无*,包括对被害人及其亲属的生命,人生自由,名誉等进行威胁,威胁行为只要足以使他人产生恐惧心理即可,不强调真的就使他人感到了害怕。也就是行为人主观想要达到这一目的,就会被认定为敲诈勒索罪之目的!一旦,威胁的结果是使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然后为了保护自身更大的利益而处分自已数额较大的财产,进而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处分自已的财产,被害人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只要这一结果实现,就构成了该罪,刑法规定,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2:55
我国刑法没有绑架勒索罪,有绑架罪和敲诈勒索罪。
二者的区别是:
(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而绑架罪实施威胁绑架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分别不同的人。
(2)客观方面表现不同。敲诈勒索罪威胁的内容如系暴力,行为人声称是将来实施;而绑架暴力内容的威胁,则是当时、当场已经实施的。
(3)敲诈勒索罪行为人并不掳走被害人予以隐藏控制,而绑架罪则要将被害人掳走加以隐藏、控制。
另外,如果行为人以并不存在的绑架行为欺骗威吓某人不是当场交付财物的,既不应以敲诈勒索定罪,也不能以绑架定罪,而应以诈骗罪论处。如欺骗威吓某人当场交出财物,而威吓的内容是以暴力侵害人身为内容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如威吓的内容是以揭露隐私等,则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2:55
江苏省高级人民*、江苏省人民*、江苏省*厅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确定了江苏省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并下发全省执行。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至5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