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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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9 06:3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另外,《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88]国税地字第025号)规定,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的,应按规定贴花。《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89]粤税三字第027号)明确,单位、个人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花;用于生产经营或既有生活居住也有生产经营的,都应按规定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