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3 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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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2:36
租房期间家用电器由谁来维修,以合同内相关约定为准,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
1、由房东(甲方)负责维护维修,如甲方未能及时进行维修,乙方可以自行维修保留相关票据,由房东负责报销或从租金中扣除。
2、由租户(乙方)负责维护维修,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应确保屋子现有设施设备及电器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态。与乙方交接确认后,此后所有设备在使用中所造成损坏的维修由乙方负责。
扩展资料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法规第十三章第二一十七条至二十二十一条中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如没有明确约定则应由承租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的责任通过协商无法解决,可向*提起诉讼。建议,为避免租房人与房东因家电故障出现纠纷,承租双方最好在合同中明确家电故障的维修义务。
建议:电器类都属于消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如属于非人为原因正常损坏,可找房东协商,找上次层修理过的维修点进行再次维修。如果超过上次维修质保期,且需要更换零件,如需费用较高且你方租赁该房屋时间也较短,可和房东协商费用分摊问题。一般电器使用年限都在8年左右,如果该电器严重超期,请与房东沟通更换,不仅严重耗电也会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发生。
参考资料:租赁合同-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2:36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一般来说,双方在签订的房屋租凭协议应该包含设备问题,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
扩展资料:
签订租房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如不是房产权人则至少应拥有房产权人的相应授权),实践中曾有人与不是产权人签约,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2、租房时房屋的状况及房屋的装潢及随房物品(如随房提供的电话之类用品)应填写仔细,以防退租时发生纠纷;
3、应对租房者是否有权转租明确约定;
4、应明确约定房屋修缮责任(一般均应由出租方负责);
5、应约定出租方在收纳每月房租时须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也可以转账至约定的账号);
6、要看清转租给你的人和房东的租赁期,他和你签定的合同租赁期不可以超过他自己和房东的租赁期;
7、要看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用益物权;如有的话,抵押权人是否允许出租,万一抵押权实现,如何承担责任等;
在房屋正式交割前,交易双方应当签订一个《租赁合同》,这对双方都有好处。签订合同看起来当时有些麻烦,但是事前有一个文字的东西,双方都按约定来做,对双方都有一个约束,能够使以后少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出现矛盾时也有据可查,避免出现大的麻烦。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也就是说,合同一经签订,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出租人不仅应按时交付作为标的物的房屋,而且交付的房屋应符合约定的使用目的。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同时,《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
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这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也是出租方收取租金的依据。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但如双方在合同中对于此项无具体约定,则出租人无权要求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租房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2:37
租房协议上没有明确说明,这真的很难说的清。情理上,如果是家电是正常使用不久之后,家电就出现故障,理应由房东来承担该家电的维修。因为房东把房子(包括房子里的一切)租给你的那一天开始,房子里的家电就应该有一个保修包使用期。如果是租给你使用了很久之后,家电才出现故障(假设是一年之后),那最好是自己去修一下吧。这是情理上的说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2:37
合同如果没有注明维修费谁出,那就是房东说了算,房东说怎么样就怎么样的。一般租客押金里面扣,或者租客自行承担费用给维修员。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12 02:38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