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头田径队教练王德显和艾东梅的官司是咋回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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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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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49
钱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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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49
钱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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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49
钱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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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49
地方的体育教练没有一个是好东西!黑,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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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49
地方的体育教练没有一个是好东西!黑,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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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50
孙英杰:中国女子中长跑项目上的当家花旦之一,在北京马拉松赛上三连冠,并创造了女子马拉松历史上第三个世界最好成绩。孙英杰和雅典奥运冠军刘翔和邢慧娜已经成为中国田径的标志性人物。
王德显:火车头体协中长跑教练,曾培养出栗娟、黎叶梅、艾冬梅、孙英杰和邢慧娜等著名选手。
郭萍:29岁,黑龙江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
艾冬梅:25岁,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3年退役。1999年先后夺得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和日本千叶公路接力赛冠军。
9月18日下午,
王德显曾经执教的火车头马拉松队四名退役女队员艾冬梅、郭萍、臧云杰、李娟,将以王德显“侵占财产”罪向北京海淀区*提起诉讼。这是继孙英杰去年底向王德显及相关部门讨要工资及奖金后,又一起与王德显有关的工资及奖金纠纷。
郭萍,29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艾冬梅,25岁,黑龙江省依安县依安镇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于2003年退役。
9月17日晚10点,北京通州某小区艾冬梅叔叔家中,原告艾冬梅、郭萍向记者出示了她们对王德显的诉讼书。艾冬梅、郭萍状告王德显侵占个人财产,并分别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依法判决被告王德显侵占罪,并承担刑事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要求王德显返还原告(艾冬梅)人民币5万元,返还原告(郭萍)5.1万元侵占财产。
艾冬梅在诉状中写到:“自1995年进入火车头体工队以来,参加了天津马拉松、北京国际马拉松、波士顿马拉松、大连马拉松等一系列国际马拉松体育比赛……原告(艾冬梅)取得了1999年北京国际马拉松冠军、1999年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冠军、1999年千叶日本公路接力赛冠军……原告现在仍是火车头体工队职工,可是每月只有737元的收入,而身体又有伤病,生活非常困难。然而,被告王德显作为火车头体工队教练,在执教艾冬梅(原告)期间,以其年龄较小为由,将其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代为保管,直至2006年5月28日,原告(艾冬梅)发现其中工行存折中2万元人民币被被告王德显擅自取走,并拒绝归还。此外,原告在2006年5月20日才发现其有一个农业银行存折,挂失时仅仅只有6000元,其余3万元被王德显取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第117条等有关规定,请求*依法对被告人取得的他人财产承担民事返还义务。”
艾冬梅对记者说:“我们曾经在火车头体工队女子马拉松队训练了七八年,为国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退役之后,王德显非但没有兑现为我们解决北京户口,以及退役后分配工作的承诺,甚至连他曾经所说的,为我们代为保管的工资和奖金都以支付了训练费及营养费为由拒绝归还。”
据艾冬梅介绍,1999年之前,她们四人的工资与其他队员一样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但她说:“1999年之前的工资,我们连见都没见过。”退役后她与郭萍的工资仅仅为七八百元,通过一个工商行工资存折发放。“我(艾冬梅)是在2002年拿到工资存折的,郭萍是2004年拿到的,据火车头体协的工作人员说,其实1999年工资就已经改为以存折的形式发放,而当时的工资就将近每月1000元。但拿到折子时,郭萍折上的余额仅仅为7000元,而我(艾冬梅)折里只有2000多元。如果从1999年起按照月工资累计计算,卡上的数额绝不止这个数。”
此时,郭萍特意拿出自己的工商行工资存折,从存折对帐的时间看,在郭萍2002年拿到折子之前,已经有几笔大额取款,而郭萍说:“这些钱究竟是谁取的我根本不知道!”
而从本月开始,艾冬梅和郭萍的工资被无辜地降至仅仅300元,这让她们无法承受生活压力。
在今年3月,她们曾前往火车头体工队询问退役后工作的事,但无意中在体工队的会计室发现在自己的名下还有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农行卡。
据火车头体工队会计说,这张卡是她们每个月的训练费,卡已经发下,应该每个人都有。在查阅帐单时,艾冬梅她们发现,虽然自己2003年已经退出体工队,但是这笔钱还是按期打入了农行的账号中。
会计说,其实以前这些训练费是以现金的形式发到教练员手里,然后再由教练员按队员训练的情况分别发放到每个队员手里。但为了防止教练员私吞,2000年9月火车头将下发方式改成银行卡的形式来发放。而艾冬梅及郭萍在诉状中提到的个子5万元及5.1万元的款数,正是从其工商行工资存折及这张农行卡上计算得出的。她们说,那些钱是王德显拖欠他们的血汗钱。
17日晚上,记者也对艾冬梅等四人的代理律师许子栋进行了采访。据许律师介绍,他们今天(18日)下午将向海淀区*提起刑事诉讼,状告王德显对四名队员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在刑法相关条款中,我们查到以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许律师说:“在过去几年中,王德显擅自取走两名队员银行卡中的工资,这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不受理,那么艾冬梅等4人将改为民事侵权诉讼。“几年来艾冬梅和郭萍的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折子被王德显所侵占的数额每人差不多都有五万左右。”许律师说,他们手里也掌握了相关的银行出入帐记录,有着较大的胜诉把握。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艾冬梅和郭萍的脚因为大运动量训练已经严重变形,这也直接影响了她们再去自谋职业。艾冬梅和郭萍已经和火车头体工队就此事进行了沟通,但是体工队至今没给出解决方案,所以许律师建议她们向相关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要发给一次性补偿费。这其中包括基础安置费,运领补偿费和成绩奖励三部分。
据了解,许律师已经代表艾冬梅等4人于9月14日已经按法律流程给火车头体工队提交了律师函,但如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周六周日)火车头体工队没能给予回复,那么她们将向大兴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争取相关的利益。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或者在仲裁失败的情况下,他们将向*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http://sports.qianlong.com/4713/2006/10/23/Zt62@34734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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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50
孙英杰:中国女子中长跑项目上的当家花旦之一,在北京马拉松赛上三连冠,并创造了女子马拉松历史上第三个世界最好成绩。孙英杰和雅典奥运冠军刘翔和邢慧娜已经成为中国田径的标志性人物。
王德显:火车头体协中长跑教练,曾培养出栗娟、黎叶梅、艾冬梅、孙英杰和邢慧娜等著名选手。
郭萍:29岁,黑龙江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
艾冬梅:25岁,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3年退役。1999年先后夺得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和日本千叶公路接力赛冠军。
9月18日下午,
王德显曾经执教的火车头马拉松队四名退役女队员艾冬梅、郭萍、臧云杰、李娟,将以王德显“侵占财产”罪向北京海淀区*提起诉讼。这是继孙英杰去年底向王德显及相关部门讨要工资及奖金后,又一起与王德显有关的工资及奖金纠纷。
郭萍,29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艾冬梅,25岁,黑龙江省依安县依安镇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于2003年退役。
9月17日晚10点,北京通州某小区艾冬梅叔叔家中,原告艾冬梅、郭萍向记者出示了她们对王德显的诉讼书。艾冬梅、郭萍状告王德显侵占个人财产,并分别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依法判决被告王德显侵占罪,并承担刑事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要求王德显返还原告(艾冬梅)人民币5万元,返还原告(郭萍)5.1万元侵占财产。
艾冬梅在诉状中写到:“自1995年进入火车头体工队以来,参加了天津马拉松、北京国际马拉松、波士顿马拉松、大连马拉松等一系列国际马拉松体育比赛……原告(艾冬梅)取得了1999年北京国际马拉松冠军、1999年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冠军、1999年千叶日本公路接力赛冠军……原告现在仍是火车头体工队职工,可是每月只有737元的收入,而身体又有伤病,生活非常困难。然而,被告王德显作为火车头体工队教练,在执教艾冬梅(原告)期间,以其年龄较小为由,将其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代为保管,直至2006年5月28日,原告(艾冬梅)发现其中工行存折中2万元人民币被被告王德显擅自取走,并拒绝归还。此外,原告在2006年5月20日才发现其有一个农业银行存折,挂失时仅仅只有6000元,其余3万元被王德显取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第117条等有关规定,请求*依法对被告人取得的他人财产承担民事返还义务。”
艾冬梅对记者说:“我们曾经在火车头体工队女子马拉松队训练了七八年,为国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退役之后,王德显非但没有兑现为我们解决北京户口,以及退役后分配工作的承诺,甚至连他曾经所说的,为我们代为保管的工资和奖金都以支付了训练费及营养费为由拒绝归还。”
据艾冬梅介绍,1999年之前,她们四人的工资与其他队员一样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但她说:“1999年之前的工资,我们连见都没见过。”退役后她与郭萍的工资仅仅为七八百元,通过一个工商行工资存折发放。“我(艾冬梅)是在2002年拿到工资存折的,郭萍是2004年拿到的,据火车头体协的工作人员说,其实1999年工资就已经改为以存折的形式发放,而当时的工资就将近每月1000元。但拿到折子时,郭萍折上的余额仅仅为7000元,而我(艾冬梅)折里只有2000多元。如果从1999年起按照月工资累计计算,卡上的数额绝不止这个数。”
此时,郭萍特意拿出自己的工商行工资存折,从存折对帐的时间看,在郭萍2002年拿到折子之前,已经有几笔大额取款,而郭萍说:“这些钱究竟是谁取的我根本不知道!”
而从本月开始,艾冬梅和郭萍的工资被无辜地降至仅仅300元,这让她们无法承受生活压力。
在今年3月,她们曾前往火车头体工队询问退役后工作的事,但无意中在体工队的会计室发现在自己的名下还有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农行卡。
据火车头体工队会计说,这张卡是她们每个月的训练费,卡已经发下,应该每个人都有。在查阅帐单时,艾冬梅她们发现,虽然自己2003年已经退出体工队,但是这笔钱还是按期打入了农行的账号中。
会计说,其实以前这些训练费是以现金的形式发到教练员手里,然后再由教练员按队员训练的情况分别发放到每个队员手里。但为了防止教练员私吞,2000年9月火车头将下发方式改成银行卡的形式来发放。而艾冬梅及郭萍在诉状中提到的个子5万元及5.1万元的款数,正是从其工商行工资存折及这张农行卡上计算得出的。她们说,那些钱是王德显拖欠他们的血汗钱。
17日晚上,记者也对艾冬梅等四人的代理律师许子栋进行了采访。据许律师介绍,他们今天(18日)下午将向海淀区*提起刑事诉讼,状告王德显对四名队员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在刑法相关条款中,我们查到以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许律师说:“在过去几年中,王德显擅自取走两名队员银行卡中的工资,这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不受理,那么艾冬梅等4人将改为民事侵权诉讼。“几年来艾冬梅和郭萍的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折子被王德显所侵占的数额每人差不多都有五万左右。”许律师说,他们手里也掌握了相关的银行出入帐记录,有着较大的胜诉把握。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艾冬梅和郭萍的脚因为大运动量训练已经严重变形,这也直接影响了她们再去自谋职业。艾冬梅和郭萍已经和火车头体工队就此事进行了沟通,但是体工队至今没给出解决方案,所以许律师建议她们向相关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要发给一次性补偿费。这其中包括基础安置费,运领补偿费和成绩奖励三部分。
据了解,许律师已经代表艾冬梅等4人于9月14日已经按法律流程给火车头体工队提交了律师函,但如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周六周日)火车头体工队没能给予回复,那么她们将向大兴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争取相关的利益。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或者在仲裁失败的情况下,他们将向*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http://sports.qianlong.com/4713/2006/10/23/Zt62@3473475.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4:50
听说是因为他克扣运动员的奖金.
反正就是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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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50
听说是因为他克扣运动员的奖金.
反正就是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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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5 05:46
钱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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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5 05:47
地方的体育教练没有一个是好东西!黑,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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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5 05:47
孙英杰:中国女子中长跑项目上的当家花旦之一,在北京马拉松赛上三连冠,并创造了女子马拉松历史上第三个世界最好成绩。孙英杰和雅典奥运冠军刘翔和邢慧娜已经成为中国田径的标志性人物。
王德显:火车头体协中长跑教练,曾培养出栗娟、黎叶梅、艾冬梅、孙英杰和邢慧娜等著名选手。
郭萍:29岁,黑龙江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
艾冬梅:25岁,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3年退役。1999年先后夺得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和日本千叶公路接力赛冠军。
9月18日下午,
王德显曾经执教的火车头马拉松队四名退役女队员艾冬梅、郭萍、臧云杰、李娟,将以王德显“侵占财产”罪向北京海淀区*提起诉讼。这是继孙英杰去年底向王德显及相关部门讨要工资及奖金后,又一起与王德显有关的工资及奖金纠纷。
郭萍,29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艾冬梅,25岁,黑龙江省依安县依安镇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于2003年退役。
9月17日晚10点,北京通州某小区艾冬梅叔叔家中,原告艾冬梅、郭萍向记者出示了她们对王德显的诉讼书。艾冬梅、郭萍状告王德显侵占个人财产,并分别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依法判决被告王德显侵占罪,并承担刑事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要求王德显返还原告(艾冬梅)人民币5万元,返还原告(郭萍)5.1万元侵占财产。
艾冬梅在诉状中写到:“自1995年进入火车头体工队以来,参加了天津马拉松、北京国际马拉松、波士顿马拉松、大连马拉松等一系列国际马拉松体育比赛……原告(艾冬梅)取得了1999年北京国际马拉松冠军、1999年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冠军、1999年千叶日本公路接力赛冠军……原告现在仍是火车头体工队职工,可是每月只有737元的收入,而身体又有伤病,生活非常困难。然而,被告王德显作为火车头体工队教练,在执教艾冬梅(原告)期间,以其年龄较小为由,将其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代为保管,直至2006年5月28日,原告(艾冬梅)发现其中工行存折中2万元人民币被被告王德显擅自取走,并拒绝归还。此外,原告在2006年5月20日才发现其有一个农业银行存折,挂失时仅仅只有6000元,其余3万元被王德显取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第117条等有关规定,请求*依法对被告人取得的他人财产承担民事返还义务。”
艾冬梅对记者说:“我们曾经在火车头体工队女子马拉松队训练了七八年,为国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退役之后,王德显非但没有兑现为我们解决北京户口,以及退役后分配工作的承诺,甚至连他曾经所说的,为我们代为保管的工资和奖金都以支付了训练费及营养费为由拒绝归还。”
据艾冬梅介绍,1999年之前,她们四人的工资与其他队员一样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但她说:“1999年之前的工资,我们连见都没见过。”退役后她与郭萍的工资仅仅为七八百元,通过一个工商行工资存折发放。“我(艾冬梅)是在2002年拿到工资存折的,郭萍是2004年拿到的,据火车头体协的工作人员说,其实1999年工资就已经改为以存折的形式发放,而当时的工资就将近每月1000元。但拿到折子时,郭萍折上的余额仅仅为7000元,而我(艾冬梅)折里只有2000多元。如果从1999年起按照月工资累计计算,卡上的数额绝不止这个数。”
此时,郭萍特意拿出自己的工商行工资存折,从存折对帐的时间看,在郭萍2002年拿到折子之前,已经有几笔大额取款,而郭萍说:“这些钱究竟是谁取的我根本不知道!”
而从本月开始,艾冬梅和郭萍的工资被无辜地降至仅仅300元,这让她们无法承受生活压力。
在今年3月,她们曾前往火车头体工队询问退役后工作的事,但无意中在体工队的会计室发现在自己的名下还有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农行卡。
据火车头体工队会计说,这张卡是她们每个月的训练费,卡已经发下,应该每个人都有。在查阅帐单时,艾冬梅她们发现,虽然自己2003年已经退出体工队,但是这笔钱还是按期打入了农行的账号中。
会计说,其实以前这些训练费是以现金的形式发到教练员手里,然后再由教练员按队员训练的情况分别发放到每个队员手里。但为了防止教练员私吞,2000年9月火车头将下发方式改成银行卡的形式来发放。而艾冬梅及郭萍在诉状中提到的个子5万元及5.1万元的款数,正是从其工商行工资存折及这张农行卡上计算得出的。她们说,那些钱是王德显拖欠他们的血汗钱。
17日晚上,记者也对艾冬梅等四人的代理律师许子栋进行了采访。据许律师介绍,他们今天(18日)下午将向海淀区*提起刑事诉讼,状告王德显对四名队员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在刑法相关条款中,我们查到以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许律师说:“在过去几年中,王德显擅自取走两名队员银行卡中的工资,这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不受理,那么艾冬梅等4人将改为民事侵权诉讼。“几年来艾冬梅和郭萍的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折子被王德显所侵占的数额每人差不多都有五万左右。”许律师说,他们手里也掌握了相关的银行出入帐记录,有着较大的胜诉把握。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艾冬梅和郭萍的脚因为大运动量训练已经严重变形,这也直接影响了她们再去自谋职业。艾冬梅和郭萍已经和火车头体工队就此事进行了沟通,但是体工队至今没给出解决方案,所以许律师建议她们向相关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要发给一次性补偿费。这其中包括基础安置费,运领补偿费和成绩奖励三部分。
据了解,许律师已经代表艾冬梅等4人于9月14日已经按法律流程给火车头体工队提交了律师函,但如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周六周日)火车头体工队没能给予回复,那么她们将向大兴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争取相关的利益。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或者在仲裁失败的情况下,他们将向*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http://sports.qianlong.com/4713/2006/10/23/Zt62@347347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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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15 05:48
听说是因为他克扣运动员的奖金.
反正就是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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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49
地方的体育教练没有一个是好东西!黑,太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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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24 04:50
孙英杰:中国女子中长跑项目上的当家花旦之一,在北京马拉松赛上三连冠,并创造了女子马拉松历史上第三个世界最好成绩。孙英杰和雅典奥运冠军刘翔和邢慧娜已经成为中国田径的标志性人物。
王德显:火车头体协中长跑教练,曾培养出栗娟、黎叶梅、艾冬梅、孙英杰和邢慧娜等著名选手。
郭萍:29岁,黑龙江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
艾冬梅:25岁,1995年11月进入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3年退役。1999年先后夺得北京国际马拉松赛、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和日本千叶公路接力赛冠军。
9月18日下午,
王德显曾经执教的火车头马拉松队四名退役女队员艾冬梅、郭萍、臧云杰、李娟,将以王德显“侵占财产”罪向北京海淀区*提起诉讼。这是继孙英杰去年底向王德显及相关部门讨要工资及奖金后,又一起与王德显有关的工资及奖金纠纷。
郭萍,29岁,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2002年因伤离队;艾冬梅,25岁,黑龙江省依安县依安镇人,1995年11月进入中国火车头体工队,跟随王德显训练,于2003年退役。
9月17日晚10点,北京通州某小区艾冬梅叔叔家中,原告艾冬梅、郭萍向记者出示了她们对王德显的诉讼书。艾冬梅、郭萍状告王德显侵占个人财产,并分别在诉讼请求中,要求*依法判决被告王德显侵占罪,并承担刑事及相关民事赔偿责任;要求王德显返还原告(艾冬梅)人民币5万元,返还原告(郭萍)5.1万元侵占财产。
艾冬梅在诉状中写到:“自1995年进入火车头体工队以来,参加了天津马拉松、北京国际马拉松、波士顿马拉松、大连马拉松等一系列国际马拉松体育比赛……原告(艾冬梅)取得了1999年北京国际马拉松冠军、1999年大连国际马拉松赛冠军、1999年千叶日本公路接力赛冠军……原告现在仍是火车头体工队职工,可是每月只有737元的收入,而身体又有伤病,生活非常困难。然而,被告王德显作为火车头体工队教练,在执教艾冬梅(原告)期间,以其年龄较小为由,将其中国工商银行存折代为保管,直至2006年5月28日,原告(艾冬梅)发现其中工行存折中2万元人民币被被告王德显擅自取走,并拒绝归还。此外,原告在2006年5月20日才发现其有一个农业银行存折,挂失时仅仅只有6000元,其余3万元被王德显取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5条、第117条等有关规定,请求*依法对被告人取得的他人财产承担民事返还义务。”
艾冬梅对记者说:“我们曾经在火车头体工队女子马拉松队训练了七八年,为国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退役之后,王德显非但没有兑现为我们解决北京户口,以及退役后分配工作的承诺,甚至连他曾经所说的,为我们代为保管的工资和奖金都以支付了训练费及营养费为由拒绝归还。”
据艾冬梅介绍,1999年之前,她们四人的工资与其他队员一样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但她说:“1999年之前的工资,我们连见都没见过。”退役后她与郭萍的工资仅仅为七八百元,通过一个工商行工资存折发放。“我(艾冬梅)是在2002年拿到工资存折的,郭萍是2004年拿到的,据火车头体协的工作人员说,其实1999年工资就已经改为以存折的形式发放,而当时的工资就将近每月1000元。但拿到折子时,郭萍折上的余额仅仅为7000元,而我(艾冬梅)折里只有2000多元。如果从1999年起按照月工资累计计算,卡上的数额绝不止这个数。”
此时,郭萍特意拿出自己的工商行工资存折,从存折对帐的时间看,在郭萍2002年拿到折子之前,已经有几笔大额取款,而郭萍说:“这些钱究竟是谁取的我根本不知道!”
而从本月开始,艾冬梅和郭萍的工资被无辜地降至仅仅300元,这让她们无法承受生活压力。
在今年3月,她们曾前往火车头体工队询问退役后工作的事,但无意中在体工队的会计室发现在自己的名下还有一个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农行卡。
据火车头体工队会计说,这张卡是她们每个月的训练费,卡已经发下,应该每个人都有。在查阅帐单时,艾冬梅她们发现,虽然自己2003年已经退出体工队,但是这笔钱还是按期打入了农行的账号中。
会计说,其实以前这些训练费是以现金的形式发到教练员手里,然后再由教练员按队员训练的情况分别发放到每个队员手里。但为了防止教练员私吞,2000年9月火车头将下发方式改成银行卡的形式来发放。而艾冬梅及郭萍在诉状中提到的个子5万元及5.1万元的款数,正是从其工商行工资存折及这张农行卡上计算得出的。她们说,那些钱是王德显拖欠他们的血汗钱。
17日晚上,记者也对艾冬梅等四人的代理律师许子栋进行了采访。据许律师介绍,他们今天(18日)下午将向海淀区*提起刑事诉讼,状告王德显对四名队员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所依据的法律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在刑法相关条款中,我们查到以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许律师说:“在过去几年中,王德显擅自取走两名队员银行卡中的工资,这已经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不受理,那么艾冬梅等4人将改为民事侵权诉讼。“几年来艾冬梅和郭萍的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折子被王德显所侵占的数额每人差不多都有五万左右。”许律师说,他们手里也掌握了相关的银行出入帐记录,有着较大的胜诉把握。
在采访过程中我们发现,艾冬梅和郭萍的脚因为大运动量训练已经严重变形,这也直接影响了她们再去自谋职业。艾冬梅和郭萍已经和火车头体工队就此事进行了沟通,但是体工队至今没给出解决方案,所以许律师建议她们向相关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赔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自主择业的退役运动员要发给一次性补偿费。这其中包括基础安置费,运领补偿费和成绩奖励三部分。
据了解,许律师已经代表艾冬梅等4人于9月14日已经按法律流程给火车头体工队提交了律师函,但如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扣除周六周日)火车头体工队没能给予回复,那么她们将向大兴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争取相关的利益。如果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或者在仲裁失败的情况下,他们将向*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http://sports.qianlong.com/4713/2006/10/23/Zt62@3473475.htm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4:50
听说是因为他克扣运动员的奖金.
反正就是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