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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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4 07:46
案件评查工作直接关系到检察机关办案质量的高低,是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检察工作人员办案责任心,保障*都有重要意义。 一、检察机关案件评审面临的现状 (一)被评查人员从观念上不支持评查工作。被评查人员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是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能否长久、有效运转的前提。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却存在着天然的矛盾,不愿被管理和监督是人的本性,这使案件质量评查机制获得广大检察官的认同和支持显得较为困难。尤其在观念上,不少检察官将案件质量评查的制度功能简单地定位为纠错,使得案件评查工作进展缓慢。 (二) 被评查人员在行动上不积极主动参与案件评查。在具体的评查工作中,面对来自各业务科室的抵触,必然会影响评查人员的积极性,使评查人员不敢认真评查,也不愿意认真评查,工作做得较浅,最终使评查设定的预期目标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甚至使评查工作完全流于形式。面对评查人员的“好人思想”和怕得罪人的心理,如何将评查人员从这种矛盾的漩涡中解脱出来,是评查工作中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三)案件评查方法科学化水平低。评查方法是否科学、适用、恰当,直接影响评查结果是否准确。由于评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客观上存在差异,在没有一个具体、操作性强的评查方法的指导下,难免出现纰漏,因此制定一套完整、科学、操作性强的评查方法势在必行。如对于评查出来的差错,过度公开化处理,没有人性化对待评查出的问题,使检察官们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最终抵制案件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检察机关案件评审工作的方法 (一)加强思想*教育,提升干警评审积极性。没有强有力的思想保障为基础,就不可能有案件评审工作的进步,所以要彻底改变检察人员认为案件评查就是追究责任的片面思想,不断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培训、*干警核心价值观培训,努力消减被评查人员的抵触情绪,改变评查就是纠错和处罚的观念认识。更要重视防错和评优,通过防错提*警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通过评优强化案件质量质优的标准,使干警在评查中纵比看进步,横比看差距,最终实现案件评查的良好目的。 (二)提高案件评查效果构建科学的评查管理系统。我们要建立起完善的评查管理系统,一是建立监控主体系统,成立以案件管理中心、*部、纪检监察科等部门组成的案件评查主体,理顺结构关系,充分发挥各主体的职能作用。二是建立程序运作系统,对整个评查流程运转规定严格的运行规则和时限要求,确保监督的实效。三是建立评价标准系统,制定明确、规范、细致的涵盖案件质量评查各个环节的具体量化标准,使评查工作有章可循。四是建立信息处理系统,负责准确处理好与案件质量相关的各种信息,为管理决策提供参谋指导。五是建立反馈解决系统,对个案,通过通报、整改,努力将差错的再发生率降至最低;对于普遍性、典型性的问题,要建立起评查与调研互动的机制,通过分析、评析、讲评,集中精力予以解决。六是建立奖励惩处系统,评查结果要与检察官评优、奖励、晋升、降职、处罚挂钩,使之成为保证和提高办案质量的驱动力。 濮阳县人民* 杨红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