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3 12:07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33
办理购房户口迁移手续如下:
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或县级以上(含)*机关受理,县级以上(含)*机关负责审批(受理、审批机关由市级*机关确定)。其中属同一市(指市区或县级市)、县范围内迁移,且不发生户口性质变化的,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及共同居住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微机信息卡);
3、直系亲属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与申请人系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
4、夫妻随迁需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证明;
5、女性年满18周岁未满50周岁的,由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6、本人申请;
7、现居住地居委会居住情况证明。
扩展资料
江苏户口迁移事项:
江苏省内居民在本省范围内户口迁移,只要在迁入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审批后,*机关在线开具电子准迁证、迁移证,并在*信息系统内部流转,不再交给申请人。这就意味着,申请人不用在迁入地和原户籍地之间两头跑,只要在迁入地一次办理手续就能实现户口迁移,大大节省了办理时间和往返两个城市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宁远县*-办事指南:户口迁移登记——购房户口落户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全面开通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34
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或有关凭证。
二、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三、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2、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3、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让数据多跑腿。
办过户口迁移的人都知道,跨地市迁户口,肯定得迁入地和原户籍地两头跑,因为准迁证和迁移证得由本人在两地*机关之间进行传递,费时费力。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江苏省*厅依托省、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开发了全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系统,进一步简化户口登记手续,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行政服务管理效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江苏全面开通跨地市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34
带以下资料在房屋所在地户籍科申请准许迁入,然后再去人才市场迁出,最后再去房屋所在地户籍办理户口迁入。你参考一下吧: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12:35
购房后,符合立户条件的新入住户可以,可以持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向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的*派出所申报立户登记:(一)房屋权属证明;(二)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三)国土资源、建设(房地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四)其他能够证明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属于申请人的证明。进行申报立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