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4:48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2
阿云是北宋时期山东登州的一个普通平民女子,出身低微,家境贫寒。如果不是因为那一起争议了十数年的案子,她的名字恐怕不会在茫茫的时光长河里,留下一丝回响。可就是这个女子,惊动了北宋王朝的上层,留下了著名的“阿云之狱”。
事情是这样的,阿云的父亲去世得早,而她的母亲也在她十三岁那年离开了她。小白菜,地里黄。年仅十三岁的阿云,成了叔叔婶婶眼中的累赘,在母亲的丧期内,就被草草定亲。
婚后,阿云发现自己的丈夫韦氏相貌丑陋,不想和他在一起,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她又无法摆脱这段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婚姻。冲动之下,阿云决定趁着丈夫睡着的时候,在睡梦中杀死他。但是,阿云毕竟只是个小女孩,她十几刀下去,最终,只是切断了丈夫的一个小拇指。
当官府的人盘问到阿云时,她一五一十非常坦白地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执而诘之,欲加讯掠……乃吐实”)。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样的案子根本就不算什么特别复杂的案子:人员简单,案情清楚,受害人也没有死亡。但是这个案子,却引发了当时的朝廷大员们的激烈争论。司马光认为阿云属于谋杀亲夫,是死罪。而王安石认为阿云尚在母亲孝期内,因此和韦氏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孝期内不准嫁娶),不能以谋杀亲夫论。且其主动交代犯罪经过,有自首情节,应当减刑。当时,宋神宗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并且后来阿云还幸运地遇到大赦天下,得以脱罪,重新嫁作人妇,过上平静的生活。
但是十七年后,随着宋神宗的去世,王安石变法失败,再度为相的司马光又重新把这个案子翻出来,最终把她判处死刑。如果在现代,阿云当然有罪,但绝对罪不致死。
北宋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朝代,一方面,北宋经济繁荣,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文化艺术发展迅速,是一个四方倾慕的礼仪之邦,“宋词”也以其独特的文学风格,与“唐诗”并列,在中华文化的历史长河中独树一帜。
可是另一方面,北宋又是一个比较尴尬的朝代。它不是一个强大的、统一的国度,长期受到北面的辽、西夏的制约和威胁,但它又没有汉武帝时期“北击匈奴,南征百越”的强大军事力量,北宋与西夏,与辽屡战屡败。失败的代价就是年复一年不断地缴纳大量的“岁银(战败赔款)”和提供大量的物资,而国家的负担,最终都会变成百姓的负担。于此同时,很多制度的弊端也越来越严重,北宋王朝的社会发展遭遇瓶颈。
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宋神宗决定启用王安石推行制度改革,也就是著名的“王安石变法”。
很多人把这个争辩了17年的经典案例,定义为一场新法和旧法的争,或者是“严刑”和“慎刑”的辩论。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这和法律无关,只是派系之争而已。因为,王安石也好,司马光也好,都不是真正在维护司法的尊严。
首先,王安石的处置看上去比较人性化,但是阿云并没有自首情节,她不是自己去衙门投案的,只是审问过程中,认罪态度比较良好而已。另外,古代是有守孝期间,不能嫁娶的规定,但也还有一种说法叫“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对平民守孝并没有硬性要求。特别是对于阿云这种丧父母的平民孤女而言,热孝成亲也很正常。并且,由叔父主持,婚姻的程序也完全合法,因此,王安石以此来为她开脱,也是强词夺理的。他只是想通过这个案子,贯彻一下新法所谓“慎刑”的思想而已。
而司马光就更过分,纵然从当时的法律来看,阿云是死刑没错,但是古代不是法治社会,是人治社会,人治大于法治。宋神宗既然做出了最后裁决,哪有再翻案的。再说,若说法律,在古代一旦“大赦天下”,就是一笔勾销了,哪有再治她的罪的?司马光这样做,也不过是泄私愤了。
而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得不承认,阿云真的是个非常勇敢的女孩。宋代的女子,对于婚姻是没有自主权的,“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而像阿云这样连父母都没有的人,更是没有人能为她谋划,叔叔把她嫁给相貌丑陋的韦姓男人,或许是为了不菲的彩礼,或许只是想早点甩掉这个包袱。不同于一般女子的认命,她就是不想和这个人在一起,这又有什么错呢?
不能否认,阿云起过恶念,采取了非常极端的方式。但是她十几刀下去都没有杀掉对方,只是砍断了一个小拇指,应该不是因为没力气,而是她终究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真的让她动手杀人的时候,她又下不了狠劲的。这也说明,她不是一个狠心的人。
并且,虽然阿云年纪不大,也没读过书,但身在那个环境中,她不可能不知道谋杀亲夫的严重性,就像现代人不可能不知道贩毒的严重性一样。但是她还是无所畏惧。当衙门的人问她的时候,她没有躲闪,也没有说谎,而是坦白交代了这一切。其实她不说自己想杀人,谁也不能证明她就是想杀人。阿云杀夫的理由是否只是他相貌丑陋我们不清楚。但是,她这么做之前一定都是想清楚了的,宁愿以生命为代价,也不愿意屈服于命运。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当她以为,命运也会对她这个不幸的女孩网开一面,平静地生活了十几年后,司马光居然还不肯放过她。她也没想到,即使鼓起以生命回击命运的勇气,她也不过是上位者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蝼蚁。
而司马光这个曾经因为砸缸救友而备受称赞的聪明男孩,后来却变成一个心胸狭隘、冷血无情的*家。一朝得势,就把自己对政敌的私愤,发泄在一个弱小无助的平民女子身上。
参考文献:《宋史纪事本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3
因为当时阿云的这个案子是王安石经手的,后来王安石变法失败,司马光上位,他从新提了这个案子,最后判了死刑,其实阿云就是政权下的一枚棋子罢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3
因为早已不仅仅是关于阿云的事了,这件事还关乎到王安石身上,司马光一直对王安石企图变法而感到不快,所以最后也不愿放过阿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4
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他的政敌王安石,他与王安石在对于变法之事一直处于对立的局面,出于对王安石变法的不满,他将私人恩怨转移到了那个平民女孩的身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5
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了司马光的政敌王安石,王安石当时正在实行变法,司马光想要借阿云的事情来打压王安石,所以不肯放过阿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2
阿云是北宋时期山东登州的一个普通平民女子,出身低微,家境贫寒。如果不是因为那一起争议了十数年的案子,她的名字恐怕不会在茫茫的时光长河里,留下一丝回响。可就是这个女子,惊动了北宋王朝的上层,留下了著名的“阿云之狱”。
事情是这样的,阿云的父亲去世得早,而她的母亲也在她十三岁那年离开了她。小白菜,地里黄。年仅十三岁的阿云,成了叔叔婶婶眼中的累赘,在母亲的丧期内,就被草草定亲。
婚后,阿云发现自己的丈夫韦氏相貌丑陋,不想和他在一起,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她又无法摆脱这段强加在自己身上的婚姻。冲动之下,阿云决定趁着丈夫睡着的时候,在睡梦中杀死他。但是,阿云毕竟只是个小女孩,她十几刀下去,最终,只是切断了丈夫的一个小拇指。
当官府的人盘问到阿云时,她一五一十非常坦白地交代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执而诘之,欲加讯掠……乃吐实”)。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样的案子根本就不算什么特别复杂的案子:人员简单,案情清楚,受害人也没有死亡。但是这个案子,却引发了当时的朝廷大员们的激烈争论。司马光认为阿云属于谋杀亲夫,是死罪。而王安石认为阿云尚在母亲孝期内,因此和韦氏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孝期内不准嫁娶),不能以谋杀亲夫论。且其主动交代犯罪经过,有自首情节,应当减刑。当时,宋神宗采纳了王安石的意见,并且后来阿云还幸运地遇到大赦天下,得以脱罪,重新嫁作人妇,过上平静的生活。
但是十七年后,随着宋神宗的去世,王安石变法失败,再度为相的司马光又重新把这个案子翻出来,最终把她判处死刑。如果在现代,阿云当然有罪,但绝对罪不致死。
北宋在中国的历史上,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朝代,一方面,北宋经济繁荣,为商品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文化艺术发展迅速,是一个四方倾慕的礼仪之邦,“宋词”也以其独特的文学风格,与“唐诗”并列,在中华文化的历史长河中独树一帜。
可是另一方面,北宋又是一个比较尴尬的朝代。它不是一个强大的、统一的国度,长期受到北面的辽、西夏的制约和威胁,但它又没有汉武帝时期“北击匈奴,南征百越”的强大军事力量,北宋与西夏,与辽屡战屡败。失败的代价就是年复一年不断地缴纳大量的“岁银(战败赔款)”和提供大量的物资,而国家的负担,最终都会变成百姓的负担。于此同时,很多制度的弊端也越来越严重,北宋王朝的社会发展遭遇瓶颈。
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宋神宗决定启用王安石推行制度改革,也就是著名的“王安石变法”。
很多人把这个争辩了17年的经典案例,定义为一场新法和旧法的争,或者是“严刑”和“慎刑”的辩论。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这和法律无关,只是派系之争而已。因为,王安石也好,司马光也好,都不是真正在维护司法的尊严。
首先,王安石的处置看上去比较人性化,但是阿云并没有自首情节,她不是自己去衙门投案的,只是审问过程中,认罪态度比较良好而已。另外,古代是有守孝期间,不能嫁娶的规定,但也还有一种说法叫“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对平民守孝并没有硬性要求。特别是对于阿云这种丧父母的平民孤女而言,热孝成亲也很正常。并且,由叔父主持,婚姻的程序也完全合法,因此,王安石以此来为她开脱,也是强词夺理的。他只是想通过这个案子,贯彻一下新法所谓“慎刑”的思想而已。
而司马光就更过分,纵然从当时的法律来看,阿云是死刑没错,但是古代不是法治社会,是人治社会,人治大于法治。宋神宗既然做出了最后裁决,哪有再翻案的。再说,若说法律,在古代一旦“大赦天下”,就是一笔勾销了,哪有再治她的罪的?司马光这样做,也不过是泄私愤了。
而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我不得不承认,阿云真的是个非常勇敢的女孩。宋代的女子,对于婚姻是没有自主权的,“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而像阿云这样连父母都没有的人,更是没有人能为她谋划,叔叔把她嫁给相貌丑陋的韦姓男人,或许是为了不菲的彩礼,或许只是想早点甩掉这个包袱。不同于一般女子的认命,她就是不想和这个人在一起,这又有什么错呢?
不能否认,阿云起过恶念,采取了非常极端的方式。但是她十几刀下去都没有杀掉对方,只是砍断了一个小拇指,应该不是因为没力气,而是她终究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女孩,真的让她动手杀人的时候,她又下不了狠劲的。这也说明,她不是一个狠心的人。
并且,虽然阿云年纪不大,也没读过书,但身在那个环境中,她不可能不知道谋杀亲夫的严重性,就像现代人不可能不知道贩毒的严重性一样。但是她还是无所畏惧。当衙门的人问她的时候,她没有躲闪,也没有说谎,而是坦白交代了这一切。其实她不说自己想杀人,谁也不能证明她就是想杀人。阿云杀夫的理由是否只是他相貌丑陋我们不清楚。但是,她这么做之前一定都是想清楚了的,宁愿以生命为代价,也不愿意屈服于命运。
但是她没想到的是,当她以为,命运也会对她这个不幸的女孩网开一面,平静地生活了十几年后,司马光居然还不肯放过她。她也没想到,即使鼓起以生命回击命运的勇气,她也不过是上位者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蝼蚁。
而司马光这个曾经因为砸缸救友而备受称赞的聪明男孩,后来却变成一个心胸狭隘、冷血无情的*家。一朝得势,就把自己对政敌的私愤,发泄在一个弱小无助的平民女子身上。
参考文献:《宋史纪事本末》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3
因为当时阿云的这个案子是王安石经手的,后来王安石变法失败,司马光上位,他从新提了这个案子,最后判了死刑,其实阿云就是政权下的一枚棋子罢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3
因为早已不仅仅是关于阿云的事了,这件事还关乎到王安石身上,司马光一直对王安石企图变法而感到不快,所以最后也不愿放过阿云。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4
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他的政敌王安石,他与王安石在对于变法之事一直处于对立的局面,出于对王安石变法的不满,他将私人恩怨转移到了那个平民女孩的身上。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9:55
因为这件事牵扯到了司马光的政敌王安石,王安石当时正在实行变法,司马光想要借阿云的事情来打压王安石,所以不肯放过阿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