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信用社贷款未还,县上能扣职工工资还款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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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22:19
如果没有其他途径偿还担保的贷款,信用社就会扣发你们的工资;
信用社贷款的特点是以农村信贷为主体业务,其业务手续和技术操作与银行基本一致,因此,银行对于农村信贷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在信用社也是同样适用,同样有约束力。但是,因为信用社的性质、地位、作用等等对银行的意义有所不同,因此,在贷款的操作上特点明显是:
(一)涉及农村各种所有制、各个领域,它包括:
1、从事农、林、牧、副、渔等各业的承包户、专业户和农村合作经营单位。
2、经有关部门批准实行独立核算的乡(镇)办、村办、组办、户办和各种形式的联办企业或新的经济联合体。
3、有经营收入和还款有保证的农村文教卫生、科研等事业单位。
4、绎有关部门批准从事手工业、商业,运输、建筑、服务业等农村个体经济户和经济联合体。除此以外,资金实力雄厚的信用社还可以对国家专业银行的信贷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与之交叉发放贷款。当然,由于信用社的性质决定其贷款支持的重点是农业生产,其它只能在满足农业生产资金有余的前提下量力而行地支持。
(二)按照比例管理的原则独立自主地经营信贷业务,充分发挥民间借贷作用,诱导农村资金合理流动。
1、贷款范围和用途上的灵活性。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用途和范围是在保证农业生产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依据国家产业*,根据自己的资金力量确定“资金使用序例”。
2、自有资金比例和贷款期限,可以适当灵活。
信用社发放贷款,在符合国家*、法令和贷款原则、确保经济效益和按期收回的条件下,对于使用贷款客户的自有资金比例可以适当放宽。对流动资金贷款,按企业定额流动资产计算,自有流动比例只要不低于30%;固定资金贷款,按项目投资总额计算,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50%即可。
3、在贷款手续上适当灵活。
4、贷款利率确定灵活。现行*规定,信用社各项贷款上浮的幅度不超过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的60%。
(三) 信用社贷款资金运动带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
1、信用社在资金有余的情况下,可以以各种形式对本区域外,甚至包括城市贷款或拆借资金。但它毕竟首先保证本区域内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
2、随着商品经济和横向联合经济的发展,信用社信贷资金实力不断增强,信用社贷款的区域性将会逐渐淡化甚至消失。
根据农村信用社贷款的特点可以针对性的选择贷款,一般可以根据具体需求,提到相关的贷款部门,不过,贷款信息必须符合国际规定的那些,才能尽快达成一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22:20
总比等期限到起诉到*再扣要好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3 22:20
自己是信用社的还来网上问那么傻的问题么亲,肯定可以啊!
你是怎么混的啊,你问问身边的同事就知道了啊,还有人比自己人更专业吗?
职工贷款不仅要按时还,而且还有更严格的要求,自己回去翻你们的文件。
我们这边是逾期一个月,利息上浮10%,逾期3个月,全辖通报批评,逾期半年的,以后再也不能贷款了。
自己身为金融业的从业人员,要更加珍惜自己的信用记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