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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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6
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生产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卫生标准》等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07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02月0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从五个方面对饲料进行辨别分析:
1、看饲料颜色。某一品牌某一种类的饲料,它的颜色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各种饲料原料颜色不一样,不同厂家有不同的配方。因而不能用统一的颜色标准来衡量,但我们在选购同一品牌时如果颜色变化过大,应引起警觉。
2、闻饲料气味。好的浓缩料应有较纯的鱼腥味,而不是臭味或其他异味。有些劣质饲料为了掩盖一些变质原料发生的霉味而加入较高浓度的香精,因此有些饲料尽管特别香,但并不是好饲料。
3、看饲料均匀度。正规厂家的优质饲料混合都是非常均匀的,不会出现分极现象,劣质饲料因加工设备简陋,很难保证饲料的品质,从外观看,每包饲料的不用部位各抓一把,很容易看出区别。
4、看包装商标。正规厂家包装应是美观整齐、厂址、电话、适应品种明确,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袋上的厂址,电话都是假的,更没有注册商标,经注册的商标右上方都有R标注。
5、看生产日期。尽管有些饲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但如果超过了保质期,饲料难免会变质,即使保管良好,饲料中维生素等养分的效价也会降低,影响饲养效果。购买饲料还应注意,最好一次购买的饲料在保质期内能喂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7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4、《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5、《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7
1999年,我国饲料行业首部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饲料行业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正式进入依法治饲的时代;2001年我国加入WTO,针对入世的一些要求,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针对当时的安全形势启动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11月3日,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1999年《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
新《条例》发布后,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对相关配套规章进行了及时修订,并以农业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等5个规章。
根据《条例》和配套规章的要求,又先后制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以农业部公告的形式发布。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允许性规范文件,如《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220号)等;二是禁止性规范文件,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1519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等;三是程序性规范文件,如《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等。还包括一些强制性国家标准,如《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和《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等,是所有饲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强制遵守的。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在饲料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产品质量法》等通用性法律以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与饲料行业有衔接的法规也需遵照执行。
从1999年开始,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我国饲料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日渐规范,种类日益丰富,产量迅速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为保障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都是公开的,在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和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www.chinafeed.com)上都能查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8
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6
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生产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卫生标准》等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07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02月0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从五个方面对饲料进行辨别分析:
1、看饲料颜色。某一品牌某一种类的饲料,它的颜色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各种饲料原料颜色不一样,不同厂家有不同的配方。因而不能用统一的颜色标准来衡量,但我们在选购同一品牌时如果颜色变化过大,应引起警觉。
2、闻饲料气味。好的浓缩料应有较纯的鱼腥味,而不是臭味或其他异味。有些劣质饲料为了掩盖一些变质原料发生的霉味而加入较高浓度的香精,因此有些饲料尽管特别香,但并不是好饲料。
3、看饲料均匀度。正规厂家的优质饲料混合都是非常均匀的,不会出现分极现象,劣质饲料因加工设备简陋,很难保证饲料的品质,从外观看,每包饲料的不用部位各抓一把,很容易看出区别。
4、看包装商标。正规厂家包装应是美观整齐、厂址、电话、适应品种明确,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袋上的厂址,电话都是假的,更没有注册商标,经注册的商标右上方都有R标注。
5、看生产日期。尽管有些饲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但如果超过了保质期,饲料难免会变质,即使保管良好,饲料中维生素等养分的效价也会降低,影响饲养效果。购买饲料还应注意,最好一次购买的饲料在保质期内能喂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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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4、《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5、《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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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生产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卫生标准》等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07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02月0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从五个方面对饲料进行辨别分析:
1、看饲料颜色。某一品牌某一种类的饲料,它的颜色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各种饲料原料颜色不一样,不同厂家有不同的配方。因而不能用统一的颜色标准来衡量,但我们在选购同一品牌时如果颜色变化过大,应引起警觉。
2、闻饲料气味。好的浓缩料应有较纯的鱼腥味,而不是臭味或其他异味。有些劣质饲料为了掩盖一些变质原料发生的霉味而加入较高浓度的香精,因此有些饲料尽管特别香,但并不是好饲料。
3、看饲料均匀度。正规厂家的优质饲料混合都是非常均匀的,不会出现分极现象,劣质饲料因加工设备简陋,很难保证饲料的品质,从外观看,每包饲料的不用部位各抓一把,很容易看出区别。
4、看包装商标。正规厂家包装应是美观整齐、厂址、电话、适应品种明确,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袋上的厂址,电话都是假的,更没有注册商标,经注册的商标右上方都有R标注。
5、看生产日期。尽管有些饲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但如果超过了保质期,饲料难免会变质,即使保管良好,饲料中维生素等养分的效价也会降低,影响饲养效果。购买饲料还应注意,最好一次购买的饲料在保质期内能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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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国饲料行业首部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饲料行业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正式进入依法治饲的时代;2001年我国加入WTO,针对入世的一些要求,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针对当时的安全形势启动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11月3日,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1999年《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
新《条例》发布后,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对相关配套规章进行了及时修订,并以农业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等5个规章。
根据《条例》和配套规章的要求,又先后制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以农业部公告的形式发布。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允许性规范文件,如《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220号)等;二是禁止性规范文件,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1519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等;三是程序性规范文件,如《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等。还包括一些强制性国家标准,如《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和《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等,是所有饲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强制遵守的。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在饲料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产品质量法》等通用性法律以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与饲料行业有衔接的法规也需遵照执行。
从1999年开始,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我国饲料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日渐规范,种类日益丰富,产量迅速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为保障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都是公开的,在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和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www.chinafeed.com)上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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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6
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生产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卫生标准》等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07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02月0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从五个方面对饲料进行辨别分析:
1、看饲料颜色。某一品牌某一种类的饲料,它的颜色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各种饲料原料颜色不一样,不同厂家有不同的配方。因而不能用统一的颜色标准来衡量,但我们在选购同一品牌时如果颜色变化过大,应引起警觉。
2、闻饲料气味。好的浓缩料应有较纯的鱼腥味,而不是臭味或其他异味。有些劣质饲料为了掩盖一些变质原料发生的霉味而加入较高浓度的香精,因此有些饲料尽管特别香,但并不是好饲料。
3、看饲料均匀度。正规厂家的优质饲料混合都是非常均匀的,不会出现分极现象,劣质饲料因加工设备简陋,很难保证饲料的品质,从外观看,每包饲料的不用部位各抓一把,很容易看出区别。
4、看包装商标。正规厂家包装应是美观整齐、厂址、电话、适应品种明确,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袋上的厂址,电话都是假的,更没有注册商标,经注册的商标右上方都有R标注。
5、看生产日期。尽管有些饲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但如果超过了保质期,饲料难免会变质,即使保管良好,饲料中维生素等养分的效价也会降低,影响饲养效果。购买饲料还应注意,最好一次购买的饲料在保质期内能喂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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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4、《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5、《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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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国饲料行业首部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饲料行业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正式进入依法治饲的时代;2001年我国加入WTO,针对入世的一些要求,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针对当时的安全形势启动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11月3日,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1999年《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
新《条例》发布后,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对相关配套规章进行了及时修订,并以农业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等5个规章。
根据《条例》和配套规章的要求,又先后制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以农业部公告的形式发布。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允许性规范文件,如《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220号)等;二是禁止性规范文件,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1519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等;三是程序性规范文件,如《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等。还包括一些强制性国家标准,如《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和《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等,是所有饲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强制遵守的。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在饲料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产品质量法》等通用性法律以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与饲料行业有衔接的法规也需遵照执行。
从1999年开始,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我国饲料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日渐规范,种类日益丰富,产量迅速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为保障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都是公开的,在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和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www.chinafeed.com)上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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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生产许可条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许可条件》、《饲料标签标准》、《饲料卫生标准》等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1999年5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66号发布。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关于修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12月07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6年02月06日《*关于修改部分行*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规的决定》第四次修订。
扩展资料:
从五个方面对饲料进行辨别分析:
1、看饲料颜色。某一品牌某一种类的饲料,它的颜色在一定的时期内相对保持稳定。由于各种饲料原料颜色不一样,不同厂家有不同的配方。因而不能用统一的颜色标准来衡量,但我们在选购同一品牌时如果颜色变化过大,应引起警觉。
2、闻饲料气味。好的浓缩料应有较纯的鱼腥味,而不是臭味或其他异味。有些劣质饲料为了掩盖一些变质原料发生的霉味而加入较高浓度的香精,因此有些饲料尽管特别香,但并不是好饲料。
3、看饲料均匀度。正规厂家的优质饲料混合都是非常均匀的,不会出现分极现象,劣质饲料因加工设备简陋,很难保证饲料的品质,从外观看,每包饲料的不用部位各抓一把,很容易看出区别。
4、看包装商标。正规厂家包装应是美观整齐、厂址、电话、适应品种明确,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商标。许多假冒伪劣产品包装袋上的厂址,电话都是假的,更没有注册商标,经注册的商标右上方都有R标注。
5、看生产日期。尽管有些饲料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优质饲料,但如果超过了保质期,饲料难免会变质,即使保管良好,饲料中维生素等养分的效价也会降低,影响饲养效果。购买饲料还应注意,最好一次购买的饲料在保质期内能喂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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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7
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4、《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5、《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7
1999年,我国饲料行业首部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饲料行业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正式进入依法治饲的时代;2001年我国加入WTO,针对入世的一些要求,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针对当时的安全形势启动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11月3日,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1999年《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
新《条例》发布后,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对相关配套规章进行了及时修订,并以农业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等5个规章。
根据《条例》和配套规章的要求,又先后制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以农业部公告的形式发布。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允许性规范文件,如《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220号)等;二是禁止性规范文件,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1519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等;三是程序性规范文件,如《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等。还包括一些强制性国家标准,如《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和《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等,是所有饲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强制遵守的。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在饲料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产品质量法》等通用性法律以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与饲料行业有衔接的法规也需遵照执行。
从1999年开始,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我国饲料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日渐规范,种类日益丰富,产量迅速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为保障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都是公开的,在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和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www.chinafeed.com)上都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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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的管理,提高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条例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2、《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本办法所称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是指由两种(类)或者两种(类)以上营养性饲料添加剂为主,与载体或者稀释剂按照一定比例配制的饲料,包括复合预混合饲料、微量元素预混合饲料、维生素预混合饲料。
3、《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进口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饲料,是指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供动物食用的产品,包括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
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4、《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管理,保障养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单一饲料。
本办法所称新饲料添加剂,是指我国境内新研制开发的尚未批准使用的饲料添加剂。
5、《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饲料生产许可管理,保障饲料质量安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设立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和精料补充料生产企业,应当符合本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农村农业局-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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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我国饲料行业首部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饲料行业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正式进入依法治饲的时代;2001年我国加入WTO,针对入世的一些要求,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发生后,针对当时的安全形势启动了《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工作,经过多方努力,2011年11月3日,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并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
1999年《条例》颁布新闻发布会
新《条例》发布后,农业部组织有关单位对相关配套规章进行了及时修订,并以农业部令的形式发布实施,包括《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3号)、《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4号)等5个规章。
根据《条例》和配套规章的要求,又先后制修订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并以农业部公告的形式发布。这些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允许性规范文件,如《饲料原料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73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126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农业部公告第168号、220号)等;二是禁止性规范文件,如《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农业部公告第176号、1519号)、《关于发布<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他化合物清单>的通知》(农业部公告第193号)等;三是程序性规范文件,如《饲料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混合型饲料添加剂许可条件》(农业部公告第1849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申报材料要求》(农业部公告第1867号)等。还包括一些强制性国家标准,如《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和《饲料标签》标准(GB10648)等,是所有饲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强制遵守的。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外,在饲料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产品质量法》等通用性法律以及《兽药管理条例》等与饲料行业有衔接的法规也需遵照执行。
从1999年开始,经过10余年的努力,我国饲料行业已经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饲料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日渐规范,种类日益丰富,产量迅速增加,质量稳步提高,为保障饲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这些法律法规的内容都是公开的,在农业部网站(www.moa.gov.cn)和中国饲料工业信息网(www.chinafeed.com)上都能查到。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8
饲料的法律法规主要有: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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