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2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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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3:46
1、封建制度极易形成*、*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2、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了思想发展。
3、在封建社会后期阻碍社会进步,*中国的近代化。
封建制度是一种*制度,由共主或*王朝给宗室成员、王族和功臣分封领地。其基本形式是封建等级制和庄园制。
农民(或农奴)耕种土地所有者的土地绝大部分产品交纳给封建主。上层建筑主要是以等级制为特点的封建制国家。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以维护封建制度和封建等级制,宣扬传统道德为主要内容。在封建制度下,社会基本的阶层是封建主和农民(或农奴)阶层。
扩展资料:
形成方式
在封建制度,土地所有者统治其他阶层的根本即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在西方,所有土地属于国王,国王把土地封给贵族、功臣,贵族又把自己土地的一部分封给亲信,如此下去。而在中国,自从商鞅变法起就实行土地私有制,地主对辖内土地拥有绝对支配权,可以任意买卖。
在中国封建制度时期,封建领主占有土地,并管理封地内的农民和奴隶,也可蓄养自己的亲信家臣。封地内的自由民自行开发与耕种,而封建主也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内向他们收取地租。
在西方封建制度时期,封建领主不仅占有农田,还把原来生息在这片领地上的农民也囊括入自己的帐簿,使大批农民沦为农奴。中国封建制度里,农民们名义上有独立的人身,但实际由于各种原因,农民根本没有自由。在西方,农奴则被视为领主财产的一部分,与奴隶类似,但农奴只可使用不可买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封建制度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3:47
① 皇权*极易形成*、*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 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箝制了思想。悟涵 ③ 在封建社会末期,阻碍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的发展。 秦朝*主义*集权制度,皇帝依靠其*权威,加强对人民的压榨,容易形成*,造成阶级矛盾迅速激化。如秦王朝在农民起义 打击下, 二世而亡,成为一个短命王朝。 *集权往往导致了权利集中在皇帝一人,形成君主*. *因为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所以往往引发*混乱,造成宦官和外戚专权. 明清时候就是极端君主制啊```什么都皇帝说了算``超乎通常意义上的皇权集中范围,出现了以抹煞臣僚*个性,严密控制臣僚思想意识和*活动为显著特征的非理性强化趋势,许多属于臣僚职责范围的事务,改由自己操办,皇权恶性发展,皇帝逐渐成为事必躬亲的*家长,而且高度强调臣僚要与自己“一德一心”,反对臣僚独立思考,鼓吹臣僚凡事唯皇帝之令是从,以皇帝之是非取代臣僚之是非;广泛利用奏折制度、特务统治等手段强化对臣僚的严密监督与控制。极端君主*局面一旦形成,就会深刻地影响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君权的极度膨胀,皇帝躬亲庶政,在特定时期(如在雍正朝)确实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聚集和运用各种资源,维护和加强国家统一,有利于*各种异己势力,清除*,保持官僚*的正常运行。但从长远的角度看,这种带有明显非理性特色和恐怖色彩的个人*,并不利于清朝统治的久安长治。相反,它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十分明显的消极影响。 总之,所谓极端君主*,就是它不但将皇权作为一切*权力的源泉,而且以片面的极端方式,将皇帝权威推进到无以复加的程度,将臣僚变成了皇帝的私人奴仆。在*等级上,从主奴的角度,确立了臣僚对皇帝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在*运行中,尽量用*皇帝的个人人格,取代臣僚的独立人格,用皇帝的是非取代臣僚的是非,用皇帝的利益取代国家的利益,将皇帝的意志作为*、法律的核心。而人们通常所谓的法治,只能是*君主实行人治的必要补充,至于以科层制为特点的官僚*,则是君主*政体下一部庞大而又严密的行政机器。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3:47
“封建”,简单言之是指王者以爵土分封诸侯,而使之建国于封建的区域。这是上古时代战胜的部族对于战败的土地和人口施行的一种统治方式。由此可见,所谓封建,自应有部族战争以来已有雏形。但封建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有人主张始于西周。封建制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根据史记记载,黄帝时代,“诸侯咸来宾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这描述的便是早期的封建制度。五帝三代时期不断发展,到周朝时封建制度的完善程度达到顶峰。柳翼谋谓:“自唐、虞至周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即从尧、舜经夏、商到周朝,采用的都是封建制度。 周室鉴于当时诸侯之众而又各据要津,后世必为共主之患,乃著兴灭国,继绝世之名义,封建诸侯,分封周姓和功臣到各要地,利用各地原来的氏族部落建立国家, 势力始自上达下,周天子正式成为天下共主,周朝的封建规模正式完成。传说中圣王的后裔和商的遗民以及立功的将士,让他们在地方作“诸侯”,分区管理,辅佐周王,被封的“诸侯”在“封国”内继续分封,通过这种逐级分封,下级对上级承担缴纳贡物,军事保卫,服从命令等义务。 周朝时期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后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后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着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封建制度”开始破坏。春秋战国,大国兼并小国,多以其国境置县,封建制度逐渐式微。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秦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和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面对拼凑起来的诸侯势力和亡秦后的六国背景,首要任务是:勉力维持稳定局面,铲除异姓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调和异姓诸侯王与郡国制的两极偏差,刘邦与项羽相争时,先后分封七个异姓王。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历史上自三国开始直至最后一个王朝清朝,各个时期国家行政区划管理上不同程度实行了“封建制度”,但分封不是主体;各个朝代政权稳定以后,封国与侯国实际成了行政区划体系之一,或形式上分封;即使存在军阀割据政权,大多数情况下,要领受中原王朝的册封,如五代十国时期十国之一的楚国之国王马殷,尽管于907年建国,仍旧于927年(天成二年)接受中原王朝后唐册封为“楚王”。 封建制度是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一种社会*制度。唐代柳宗元在《封建论》文中认为:“封建非圣人之意也,势也。”柳翼谋认为,由封建制而入郡县制,“以一*而统制方数千里之中国,是固国家形式之进化,抑亦其时思想之进化也”。封建社会发展成为一国*体系统一治理的完全大一统社会,可说是社会进化(包括产业、商业、科技、交通、军事、行政、思想等发展)的必然结果。封建社会变为大一统社会,世袭贵族和全民阶级制度被取消,代之以官僚选拔和行政制度,确立了广大人民之间的平等原则;而基层民间自治机制,仍得以延续发展;在*则采用君主集权制,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