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0-13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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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2:09
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
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内阁在议会的基础上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首脑,组织内阁。内阁受议会监督,议会对内阁不信任时,可以倒阁。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
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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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制的特点:
1、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长分由两人担任。因为历史传统与个别制度差异,其名称并不固定。国家元首有的称之为国王,有的称为总统,也有的称为大公(如卢森堡)或亲王(如列支敦士登)。至于行政首长则多称之为首相或总理。
2、行政首长系由间接方式产生。通常系由人民选举国会议员,再由国会议员选举产生行政首长。至于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则多系以君主继承(立宪君主国家),或间接选举(共和*国家)方式产生,但亦有采取直接选举者。
3、若在野党议员不支持本党之决策,转而支持执政党,则无异将使本党失去执政机会,同时也可能因选民背弃而遭致落选。基于此,议会内阁制通常有较强之党纪及较完善之政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阁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2:10
内阁制:总揽国家行政权力的内阁在议会的基础上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内阁首脑,组织内阁。
内阁受议会监督,议会对内阁不信任时,可以倒阁。在这种制度下,国家元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是没有实际的行政权力。与内阁制不同的有总统制和君主制。
严格来说,『内阁制』应称之为『国会制』或『议会内阁制』。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内阁)则对议会负责。
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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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制特性:
一、 行政、立法(指立法创议权,提出的法案要经过内阁审议、表决)合一,而非明显之三权分立,而且无总统制式的制衡机制。
二、 国家元首与行政首长分由两人担任。因为历史传统与个别制度差异,其名称并不固定。国家元首有的称之为国王,有的称为总统,也有的称为大公(如卢森堡)或亲王(如列支敦士登)。至于行政首长则多称之为首相或总理。
三、 行政首长的产生是建立在议会的同意之上,并对议会负责。行政首长及阁员通常可兼任议员,(但有些国家规定不得兼任),并得因议会的不信任而去职。因此阁揆的任期较不固定。
四、 元首发布命令时,需经行政首长或有关阁员副署,以明权责,其责任则由副署者承担。无副署者,则元首之政令不生效力。因此元首的角色实系“统而不治”。
五、 国家元首平常主要承担仪式性任务。但是当国家发生紧急危难,得超越党派,任命新的行政首长,或宣布行使紧急权力,保护国家渡过危难。因此国家元首虽然不经常行使权力,却仍拥有象征性权力或保留之权力。
六、 行政首长系由间接方式产生。通常系由人民选举国会议员,再由国会议员选举产生行政首长。至于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则多系以君主继承(立宪君主国家),或间接选举(共和*国家)方式产生,但亦有采取直接选举者。
七、 议会通常有“倒阁权”,内阁通常也有“国会解散权”,但亦有特例。此二权限使议会内阁制下的议员党性较强,党纪亦较易维持,因为如果执政党议员对内阁决策不表赞同,导致“倒阁”,议员即需重新面对大选。
八、强调议会至上。在内阁制度*制度下,议会处于国家的*活动中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拥有立法、组织内阁和监督内阁的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向议会负责。内阁首脑和*(大臣)需定期向议会报告工作,并接受议会监督。
九、内阁组成独特。在实行内阁制*制度的国家,内阁由议会(下院)中占多数席位的一个政党或构成多数席位的数党联盟组成。议会中的多数党或数党联盟即为执政党,其领袖受国家元首委托而组阁。
受命组阁的政党领袖多为内阁总理或者首相,依据法律规定由国家元首任命。内阁总理或首相是*首脑,不兼任国家元首,负实际责。
内阁总揽行政权力。在内阁制*制度下,内阁系国家最高行政机关,*首脑执掌实权。作为执政党领袖的*首脑,利用自己的党在议会中占多数控制议会,实际上又掌握着立法权。
内阁成员必须同时是议会的议员。他们既在*中负责某项行政工作,又在议会中参与立法活动,因此往往出现内阁控制议会的局面。
*对议会负责。在内阁制*制度下,*对议会负责,接受议员的咨询解释*的*或内阁的决定。当议会对*的*或*行为赞同时,*方能继续执政。
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或者否决内阁的信任方案时,内阁必须总辞职,或者由*首脑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提前举行议会选举,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
若在野党议员不支持本党之决策,转而支持执政党,则无异将使本党失去执政机会,同时也可能因选民背弃而遭致落选。基于此,议会内阁制通常有较强之党纪及较完善之政党组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内阁制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2:10
内阁制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2:11
内阁制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47142.html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03 02:11
根据权力的分立与制衡原则,民主制度包括两种类型:总统制与内阁制。在总统制下,总统和国会均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国会不得要求总统对其负*责任,反之,总统也不能解散国会。总统一身兼任国家元首与行政首脑。在内阁制(又称议会制)下,国会由直接选举产生。行政首脑(总理或首相)由国家元首任命,并需有国会中多数的支持--事实上,行政首脑常常是由国会中多数派领袖出任,国家元首仅行使形式上的同意权。总理(或首相)需对国会负责。国会有权否定*。相反地,总理也有权解散国会重新大选。美国是实行总统制。英国、德国、日本、印度等国采用内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