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11-0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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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9:00
代缴 社保 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严重者有可能有入刑的风险。 现如今代缴社保需谨慎,法律已经定性代缴社保是违法行为。社保一中断,跑腿跑半年。大家都知道社保中断是个麻烦,很多优惠*与社保挂钩, 买房 买车子女入学也会受阻。 所以在离职跳槽的时候,很多人都选择找中介代缴社保。特别一些非当地户籍的自由职业者,受户籍*,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的,只能找 代理 挂靠社保。 然而现在,挂靠代缴社保就属于违法行为。代缴社保,原本就是打*擦边球。根据《 社会保险法 》规定,职工必须 签订劳动合同 ,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才能通过单位缴纳 社会保险 。 如果双方没有建立 劳动合同 关系,只是通过挂靠代理公司来缴纳社保,属于骗保行为,是不允许的。代缴社保,其实有很多的风险。 比如说,有*风险,信誉风险,使用风险。*风险是指,职工和挂靠代理的用人单位没有真实存在的劳动关系,在向社保机构申报社会保险待遇时,会被认定属于骗保行为,会被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以上*原因,与社保代理机构签订的 代理合同 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使用风险是指,与*风险挂钩,一旦发现社保是代缴的骗保行为,一些涉及到报销的保险,保险部门都不会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