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多少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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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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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7-10 22:34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按月发放,不能一次性领取,从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失业补助金按月发放,即当月申领,次月发放。符合在我市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也可在最后参保地的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问:哪些人员符合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
答:2020年3月至12月,在广州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或者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可向本市申领失业补助金。特别提醒的是,失业人员只要当时符合*规定的领取条件,就算目前已就业参保,一样可以补领失业补助金的。
备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目前为945元/月)发放。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目前为283.5元/月)发放。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按月发放,不能一次性领取,从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不早于2020年3月。
2020年3月至本市*出台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补发。
【拓展资料】2020年12月31日前,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也可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gdhrss.gov.cn/gdggfw/index.shtml)、广东人社APP,以及微信小程序“粤省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