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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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18:39
属于资产科目。
企业出售、转让、报废固定资产或发生固定资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处置一般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进行核算。
1、将固定资产清理时的账面价值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支付清理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3、固定资产处置回收价值
借: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或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
4、固定资产处置实现盈余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出售、转让——计入资产处置损益,报废、毁损——计入营业外收支
5、固定资产处置形成亏损时
借:资产处置损益
贷:固定资产清理
扩展资料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在2009年1月1日前购入或自制的,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其中:固定资产中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从2013年8月1日起,其进项税额准予抵扣,时间应以2013年8月1日前后区分。)
2、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在2009年1月1日后购入或自制的,应区分:
(1)属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率减按2%征收*。
(3)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的,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4)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可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其中2019年4月1日后适应税率为13%或9%。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