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我老婆的户口要迁过来都需要办那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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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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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6:01
老婆的户口迁到男方流程:
1、准备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准备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委出具计生证明。
5、女方所在计生委审核村委的计生证明。
6、由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7、由男方所在*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
8、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女方原地*办理户口迁出。
9、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女方的户口准迁证)到男方所在的*办理户口迁入落户。
结婚组建了新的家庭,双方不仅生活在一起还要在法律上成为一家人。大多数情况是女方户口有所变动。结婚后女方到男方家中生活的,女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薄(男女双方)和结婚证,到当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民警那里办理。一般是先注销女方在娘家的户口,登记到男方的户口簿上即可。需要花费一定费用,具体看当地的物价部门的规定。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综上所述,女方将户口迁入男方户口中的流程就是,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一般都是很好办理的,然后再办理迁出手续和迁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4 06:01
根据中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的户口迁移应当遵循以下步骤: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应有婚姻状况为已婚的标注),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迁出迁入都在一个窗口办理。有些地区需要提供“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网上迁移,也可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籍派出所办理落户。
5. 女方落户后,需办身份证。
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如果您的具体情况有特殊规定或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请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