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9:4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1 03:34
摘要您好,您于2021年11月8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烟草零售点距离测量的问题,经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1月8日,我局证件管理员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您有一家店面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北辰大厦1幢141室,现想了解零售点测量的具体规则。11月10日我局两名勘验人员到达您的经营地址,对您的经营地址周边进行现场勘验,并测量出您的店门道中心和相邻最近持证户的经营场所门道中心实际可测量距离为95米。二、答复意见。问题1“贵单位是否有关于烟草零售店之间测量方法的具体测量标准准则?”我局根据《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了《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勘验规则》(温烟专【2021】3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问题2“文件规定两个零售点之间距离不超过100米,是以直线距离为准还是人行实际距离为准?”根据《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温烟专【2021】39号)文件规定,零售点之间间隔距离应达到100米以上。并非是“不超过100米”。规定中的“间隔距离”是指申请的零售点与参照点之间的门道中心最短测量距离;问题3“两个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是以一个零售点中心的距离步行至另一个零售点的中心距离还是如何另有其他方法计算?”,零售点之间间隔距离应达到100米以上,道路中间无障碍物的,以两个门道中心点为起始点测量最短距离;路面设有交警等部门设置的单实线、双实线、单黄线、双黄线、人行横道等标线不视为障碍物;问题4“是否可以发布烟草零售点距离测量准则供大众参考?”,《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勘验规则》已在办公地址予以公示,我们的办公地址位于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幢1楼社会事务综合专区163-164号窗口。如果您之后对申请办理烟草证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88926109电话咨询,工作时间均有人接听。经办单位:温州市烟草专卖局,经办人:谷希希,联系电话:88926109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13办烟草证量距离是皮尺放地上量还是手拉起来量您好,您于2021年11月8日向温州市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烟草零售点距离测量的问题,经温州市烟草专卖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2021年11月8日,我局证件管理员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您有一家店面地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北辰大厦1幢141室,现想了解零售点测量的具体规则。11月10日我局两名勘验人员到达您的经营地址,对您的经营地址周边进行现场勘验,并测量出您的店门道中心和相邻最近持证户的经营场所门道中心实际可测量距离为95米。二、答复意见。问题1“贵单位是否有关于烟草零售店之间测量方法的具体测量标准准则?”我局根据《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制定了《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勘验规则》(温烟专【2021】39号)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问题2“文件规定两个零售点之间距离不超过100米,是以直线距离为准还是人行实际距离为准?”根据《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温烟专【2021】39号)文件规定,零售点之间间隔距离应达到100米以上。并非是“不超过100米”。规定中的“间隔距离”是指申请的零售点与参照点之间的门道中心最短测量距离;问题3“两个零售点之间的距离,是以一个零售点中心的距离步行至另一个零售点的中心距离还是如何另有其他方法计算?”,零售点之间间隔距离应达到100米以上,道路中间无障碍物的,以两个门道中心点为起始点测量最短距离;路面设有交警等部门设置的单实线、双实线、单黄线、双黄线、人行横道等标线不视为障碍物;问题4“是否可以发布烟草零售点距离测量准则供大众参考?”,《温州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勘验规则》已在办公地址予以公示,我们的办公地址位于温州市民中心(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会展路1288号)B幢1楼社会事务综合专区163-164号窗口。如果您之后对申请办理烟草证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88926109电话咨询,工作时间均有人接听。经办单位:温州市烟草专卖局,经办人:谷希希,联系电话:88926109为了节约时间,更好的服务好人民群众,通常测量的方式是根据地理位置决定的,不可一概而论的认为是一种方式,因此,如何量距离,地理位置不同,测量的方式也不同有点看不懂哦就是每个地方的测量方法不一样吗?应该是按地面的测量方法吧?是的就是这个意思上次我的是按照空中测量的就差一米,我觉得不对应该按照地面就够了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