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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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9 21:53
团费的适用范围是根据《关于中国*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来规定的。
根据《关于中国*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八条 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团费的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 培训团员、团干部;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团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音像制品;
3、 购买团旗、团徽等团务用品;
4、 表彰先进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
5、 补助生活困难的团员;
6、 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团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团组织设施;
7、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
扩展资料:
根据《关于中国*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团费由团委组织部门代团委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团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团委内设的财务机构或团委所在单位财务部门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团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团费应当以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条件的,可在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团费必须存入团委或团委所在单位基本账户所在的银行,本级留存的团费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团费利息是团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团费安全,不得利用团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关于中国*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29 21:54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杂志等团的机关报刊等方面的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