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上海富昱特公司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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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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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2 03:29
GETTY IMAGES,
INC.
(以下简称GETTY)和优力易美(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富昱特图像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富昱特公司)是台湾富尔特数位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IMAGEMORE Co.,Ltd(
以下简称富尔特公司)在上海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最近几年来,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在中国*地区提起了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海量诉讼,影响较大。被起诉的众多被告纷纷聘请律师抗辩,许多被告代理律师在抗辩中都提出了一个主张:即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不是涉案图片的著作权人,也不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因此不具有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理由是: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名义作为当事人进行诉讼、仲裁活动。
但是,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只是GETTY或富尔特公司有关图片的普通被许可人,并非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不是著作权人,也不是独占许可或者排他许可的被许可人,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著作权法均未规定普通被许可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因此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在诉讼主体上作为普通被许可人或者受托代理人以自身名义而不是以GETTY或富尔特公司的名义起诉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应该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由于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只是GETTY或富尔特公司有关图片的普通被许可人,因此GETTY或富尔特公司还可以授权其他主体如A公司、B公司、C公司作为图片的普通被许可人,等等。这样,是否其他普通被许可人如A公司、B公司、C公司也可以起诉侵权人,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呢?如果这个逻辑成立,则侵权人要承担多重赔偿责任,这明显是与我国法律规定相违背的。因此,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不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应该判决驳回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的诉讼请求。3、如果当事人授权受托人可以自身名义起诉,那么如果当事人授权某个律师事务所以自身名义起诉,是否所有的律师事务所都可以自身名义起诉上诉人呢?这明显是不符合诉权不可转移的理论和逻辑的。
但是,笔者认为,许多被告的代理律师仅从诉权不可转移等方面抗辩,并没有认真考虑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在相关的图片著作权纠纷案件中是否具有直接利害关系,从而抗辩其起诉是否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
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著作权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该条第三款还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据笔者了解:北京华盖公司经美国
GETTY IMAGES,
INC.
授权,上海富昱特公司经富尔特公司授权,均可以在中国*地区展示、销售和许可第三方分别使用GETTY或富尔特公司享有著作权的所有图片的权利。另外GETTY授权北京华盖公司、富尔特公司授权上海富昱特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可以以自身名义对任何第三方侵犯GETTY或富尔特公司著作权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且此授权涵盖授权委托书签署之前及之后可能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区出现的侵犯GETTY或富尔特公司著作权的行为。
因此,根据GETTY或富尔特公司授权,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对涉案图片拥有相应的经济利益,可以许可第三方使用涉案图片并收取报酬,因此北京华盖公司和上海富昱特公司拥有涉案图片关于
《著作权法》第
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即拥有涉案图片的著作财产权。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北京华盖公司或上海富昱特公司拥有著作财产权的图片,侵犯了北京华盖公司或上海富昱特公司对涉案图片的著作财产权,损害了北京华盖公司或上海富昱特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北京华盖公司或上海富昱特公司与相关图片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由此可见北京华盖公司或上海富昱特公司有权以自身名义起诉维权,北京华盖公司或上海富昱特公司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至于被告可能被重复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可通过相应抗辩解决,与北京华盖公司或上海富昱特公司是否具有原告主体资格没有直接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