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的取回权分为一般取回权和出卖人取回权,请问这两个有什么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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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21:07
一般取回权,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
出卖人取回权,是指: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