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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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0:47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送达。此种方式的送达被称为“留置送达”。但是,虽然留置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是,并非所有的诉讼文书都可以适用留置送达,例如调解书就不宜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