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5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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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3 20:03
法律分析:上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已经上诉并立案,可以跟审理案件的法官取得联系确定开庭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所在地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
原审人民*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第一百七十一条 第二审人民*对不服第一审人民*裁定的上诉案件的处理,一律使用裁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第一百七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