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始征收契税的时间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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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5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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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4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颁布了《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房屋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征收契税,买卖、赠与和交换税率为6%,典当税率为3%。现行的是1997.7.7,*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与1997.10.1起实施。
1,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4
我国开始征收契税的时间是1950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4:45
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颁布了《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土地,房屋买卖、典当、赠与和交换征收契税,买卖、赠与和交换税率为6%,典当税率为3%。
现行的是1997.7.7,*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与1997.10.1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