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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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1-04 05:52
1你可以报考云南公务员!你可以报考自身专业对口的职位,也可以报考无专业*的公务员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含森林*)人民*的岗位还需进行《*基础知识》的考试。 一、报考条件和程序 1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人员的年龄原则上为18周岁以上(1992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报考程序 本次考试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的时间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1日24:00。 网络交费的时间为2010年3月1日0:00至3月14日24:00。报考程序如下: (1)职位查询 本次考试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该简章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云南*组织部网站( www.*.yn.gov.cn )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www.ynrs.gov.cn ) 云南考试网( www.ynrsksw.cn ; www.ynrsksw.net ; www.ynrsksw.com ; www.ynrsks.cn ) 各州(市)实施本次考录工作的具体公告,在各州市相关网站公布。 (2)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流程 网络报名的网址为:云南考试网( www.ynrsksw.cn ; www.ynrsksw.net ; www.ynrsksw.com ; www.ynrsks.cn )。 网络报名的大致流程为:登录云南考试网—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身份证和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 2010年我省公务员报名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即对于报名人员的报名信息,由计算机系统自动审核是否符合招考条件,只有考生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里的时候,报名人员信息才会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省级各招录机关负责本单位报考人员的人工审核工作;省级直管系统的省级主管机关负责本系统全省范围内的人工审核工作;州市级*组织部负责州市级及以下党群机关的人工审核工作,州市级人事局负责州市级及以下*机关的人工审核工作。 报考人员需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对报考者的报名数据进行维护。 (3)信息维护 为让考生有充分校核信息的时间,我们将在报名结束后的3月15、16日,重新开放报名系统让已经通过网络自动审核并交费的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正。 (4)岗位调剂 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除部分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考的特殊岗位外,其余不足报名比例的岗位可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商用人单位及考生本人调剂报名。调剂可以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间进行,也可以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 (5)数据公示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分别在报名结束、交费结束及调剂结束后,对相关数据进行公示。 (6)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4月15日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联系解决。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安排在2010年4月24、25日。具体的笔试时间及地点的安排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及报考费用 2010年我省普通公务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含森林*)人民*的岗位还需进行《*基础知识》的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200分,其余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含森林*)人民*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120元;报考非*人民*的其他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80元(监狱、*人民*不属*人民*,只需缴纳80元的报名费)。 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的考试辅导用书;《*基础知识》的指定教材为中国*大学出版社出版,可到各地新华书店或图书市场购买。 云南省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考前培训。 3 、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的排名名单(含笔试加分)在笔试结束45天内下发各州市,同时在*云南*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公布。 4 、笔试有关加分* 2010年云南省公*笔试相关加分*如下: (1)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的子女,在报考人民*的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 (2)对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 (3)对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 (4)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笔试成绩加4分。 (5)对在我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加4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目不重复累加,如有多项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予以加分。 2010年对少数民族的优惠照顾改为加大单设少数民族岗位的方式,不再进行加分照顾。我省2008年选聘的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因在2010年公*报名时服务期尚未满2年,不享受笔试加分或定向招录等优惠*。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则处5年禁考的处罚。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 、确定面试人员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全省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二是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2 、资格复审 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面试前1至2周规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开展对考生报名信息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各地网站通知。 资格复审前由于部分考生面试弃权致使部分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可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由于资格复审不合格,部分岗位出现不足面试比例的情况,还可根据笔试成绩安排一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人员未达招考计划2倍比例的岗位,可以按报名数与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开展等额面试。 各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自行决定是否开展以上所称的递补工作。省级单位及监狱、*系统只开展资格复审之前的递补工作,不开展资格复审后的递补。驻州(市)县的工商、地税、质监部门关于递补的*执行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 3 、面试的实施 由州市以上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面试的组织。我省各州市均实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的具体实施细则待笔试后另行在相关网站通知。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0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在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根据招考计划数等额开展考核和体检。*人民*岗位按规定还需要开展体能测试。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体检、体能测试及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 五、公示和录用 1 、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云南*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省级暨部分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各州(市)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本地拟录用人员。 2 、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省级暨省级直管单位拟录用人员将在*云南*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招考单位公示;各州(市)拟录用人员在本地招考公告发布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3 、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