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以补缴以前的社保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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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21:30
单位是可以补缴以前的社保的。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社保的特征包括: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21:30
可以的,
自2016年开始已经叫停了个人名义补缴社保,部分地区有一年的缓冲期,到2018年1月1日开始,基本各地已经不能以个人名义一次性补缴社保了。
因此,要补缴社保,只认定以单位名义为员工补缴这一种形式,对于应缴却未缴的员工,务必要抓住这唯一的补缴机会,而且补缴社保不需要个人操作,单位办理就行,费用方面单位出单位部分和滞纳金,个人出个人部分即可,这既简化了流程同时也节省了费用。
千万不要等到不能补缴时后悔不已,在能有机会补的时候尽量争取补。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30 21:31
社保并不是想补缴就可以补缴的,如果你是本地户籍,失业或者是辞职后一段时间内不想找工作,可以到户籍地社保中心,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缴纳的申请自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因个人原因断缴社保,特别是非本地户籍,一般是不能补缴的;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补交:一是在社保中断期间找社保代理公司缴纳社保。二是新入职后通过企业来补缴,但是各地都有不同的*,比如在北京因个人原因断缴的,可通过公司申请补缴,最多补缴3个月。
如果超过一年还需收滞纳金和断缴期间养老保险的利息。对于补缴社保后的待遇,中止缴费60天(含)以内的,可补缴医疗保险费,从续缴的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中止缴费60天至180天(含180天)的,也可以补缴医疗保险费,但需从续费的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止缴费180天以上的,则视同重新缴费,补缴后不会记录为连续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