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采取什么选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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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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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16 22:50
1、目前,我国县乡两级*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和自治州*分别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我国采取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选举*。
2、在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中,实行差额选举。
就是要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酝酿,到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和选举的整个过程中,注意充分发扬民主,贯彻差额选举的原则,从而把选民或者代表的意愿与*意图有机地统一起来,使选举结果真正符合人民的意愿和要求。
3、秘密投票,即无记名投票。
《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除了无记名投票外,新修改的《选举法》在总结以往选举经验的基础上,增加了“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的规定。这一规定将有利于消除投票人的顾虑,排除外界的不当干预,保护选民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使选举结果更加科学、真实,更具公正性。
4、根据新修改《选举法》的规定,在换届选举时,县乡两级*的名额,由本级选举委员会根据所辖各选区的人口数进行分配。分配代表名额的原则:
一是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
二是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在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中,人口特少的乡、民族乡、镇,至少应有代表一人。在具体分配时,要注意结合本级*结构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基层代表,特别是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代表的比例,并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既完善和优化了代表结构,又充分体现了代表的广泛性。
5、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
(1)选区划分,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个选区选一名至三名*划分。
(2)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6、依照法定程序提出代表候选人
县乡两级*候选人,按选区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两个提名推荐主体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