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创作属于劳务还是服务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6:4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4:50
委托创作属于服务合同。合同类型
1.委托创作合同与委托、承揽及服务等合同的关系。
委托、承揽及服务该三类合同的界定均存在不明晰之处。《标准合同课》的大致观点是:委托、承揽合同均归属于服务合同;广义的委托合同等于广义的服务合同;“非典型”的承揽也包括提供智力成果的服务。据此,委托创作合同属于服务合同,也可归属于广义的委托合同,同时也是承揽合同中的“非典型承揽”。正因此,司法实务中多数把委托创作合同归于委托合同或承揽合同。
2.委托创作合同起草审查建议。
起草与审查委托创作合同时,应同时参考委托合同、承揽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例如,委托合同及承揽合同中均涉及任意解除权,起草审查委托创作合同时应注意应对其中隐含的任意解除权。同时应注意,委托人可能要对受托人损害他*益承担连带责任。
3.委托创作合同与其他相关服务类合同的关系。
>如前所述,本文的“委托创作”以剧本、音乐、美术摄影等作品为典型。当其他相关服务类合同可能涉及著作权时,应注意进行合同类型选择:
(1)委托他人开发计算机软件,请参考软件开发合同相关内容;相关课程:软件委托开发合同;
(2)委托事项完成后会产生某种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此时应当使用《委托开发合同》,其技术成果的归属适用我国《合同编》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
(3)委托事项完成后产生智力成果,但该智力成果既不是作品,也不是技术。例如不构成美术作品的企业LOGO设计等,由于不涉及作品的产生、技术的产生,这类合同从起草审查的角度应属于一般“服务类合同”,尽管该类合同产生的智力成果可能不涉及知识产权,但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护当事*益,合同还是应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