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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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23:25
法律援助的性质,就是国家出钱为无钱支付律师代理费的人员请专业人士提供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的一种活动。具体方式是:由国家出资建立的各地法律援助中心(属于当地司法局主管),在接在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规(*《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条件的,作出同意法律援助申请的决定,并委派本中心工作人员(由国家拨款发工资)或指派社会上的律师事务所派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在指派社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时,访律师不得向当事人收费,由国家给予办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