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哥们说,注册美国商标还分主薄和副薄申请,这两个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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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6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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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57
主簿注册和副簿注册的区别:
依据《兰哈姆法》,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能够辨别商品或服务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并将生产者或销售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人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分的,有资格申请主簿商标。与此不同的是,商标不具有《兰哈姆法》规定的以上功能,而是仅仅具有“区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功能,可以申请副簿注册。也就是说,主簿注册既能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还能区分申请人的商品或服务。而副簿注册仅能起到区分后者的作用。
另外,美国商标法规定以下文字、符号或标记不准作为商标注册:不道德的或违反公共秩序的标记;与国际公约及美国法律所禁用的一些国旗、国徽、国际组织标志相同或相似的标记;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在世人姓名或肖像的标记;可能在市场上引起混淆的标记;说明性的标记或该说明与商品内容不符的标记,包括地名与产地不同的地名标记、美国常用的姓等。
但是,前四种标记是绝对排斥在注册簿之外的;对第五种标记,如果经审查认为它具有将一企业的产品与其他企业的产品相区别的功能,则可以批准在副簿注册。在副簿注册的商标,如果经过连续5年使用证明它完全具备注册商标条件,则有可能上升到主簿中去。因此,副簿相当于准注册簿。
主簿注册有异议公告程序,任何人如果认为公告商标的注册会使其利益受到损害的话,可以自该商标在官方公报上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美国审判上诉委员会提交异议书。而副簿注册没有异议公告程序,但是有商标撤销公告程序,同样公告在官方公报上。任何人如果认为该副簿注册损害了其利益,可以对该副簿注册提出撤销。
申请人申请主簿注册,主要基于4种基础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申请:第一、实际使用,即欲申请的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以前已经在美国使用。第二、意图使用,即欲申请的商标在提交注册申请时还没有在美国使用,但是必须有诚意将来在美国商业中使用该商标。依据美国商标法第一条(d)规定,申请人最晚必须在核准通知签发之日起3年内使用该申请的商标并递交使用声明,否则该商标申请将被撤销。第三、基于国外注册,即与美国有条约关系的国家的国民可以基于其商标在国内注册而在美国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第四、基于国外申请或称国外优先权,即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在国内申请提交之日起的6个月内可以基于国内申请在美国申请优先权。基于优先权提交的申请需在官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国内注册证明。
而副簿注册只有一种申请基础,即必须基于实际使用,也就是说该商标必须已经在美国商业上合法地使用才能申请副簿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商标只要以“实际使用”为基础,可以同时申请主簿注册和副簿注册。除此之外的以上3种基础,只能申请主簿注册。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57
主簿注册的优势
(1)注册证是商标使用的表面证据,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展示商标注册证用作商标在美国商标的使用证明;
(2)注册证是证明商标注册人在美国持有该商标并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3)注册证可用作宣示商标专用权;
(4)可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数据库中检索;
(5)主簿注册的商标可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进行备案,以增加进出口商品的保护力度;
(6)主簿注册的商标在主张权利或处理侵权纠纷时可向联邦*提起诉讼程序;
(7)主簿注册的商标可依据马德里协定延伸至其他马德里成员国;
(8)主簿注册的商标可在其使用的货物上标注®的字样;
(9)主簿注册的商标可在注册期满5年后进行不可争议宣誓,宣誓后商标不可因缺乏显著性为由对该商标提出无效;
(10)主簿注册的商标在*裁定中可享受三倍损害赔偿原则,包括律师费以及其他各种费用;
副簿注册的优势
(1)副簿注册的商标同样可在其使用的货物上标注®的字样;
(2)副簿注册的商标在主张权利或处理侵权纠纷时可向联邦*提起诉讼程序,但需同时主张不正当竞争;
(3)副簿注册的商标可被商标局引证作为在先权利驳回在后申请的商标,对在后申请注册主簿的商标同样适用;
(4)副簿商标申请审查结束后不再进行异议公告而直接注册,因此任何第三方无法对副簿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美国商标注册于主薄中,主薄注册获得的商标保护力度比副薄注册更加大,但副薄注册与主薄注册更为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