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5:3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6:29
合同的补充条款是合同成立的一部分,补充条款如果得到当事人的确认生效后,在采信时还有先决力。因为补充条款是合同中的更具有具体性和操作性。
补充条款应在合同签定时同时作出约定,并由各方当事人确认认可。
合同成立之后再行约定的补充条款视为“后续合同”或“补充合同”,各方当事人进行认可确认后有效。如果单方另加无效,如果涉及到多方成立的合同,对后续补充条款确定后认可确认的受约束力,没有确认认可的不受其约束力的约束。
这样看你朋友如果没签字确认,后续合同对他没有约束力,他可以免除后续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责任。
补:鉴定是必要的,但判定有效或无效不鉴也行。一般补充条款是续页的,续页上没有当事方签名或画押即可认定当事方没有予以确认。没有确认的补充条件没有约束力和法定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6:30
参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