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中中原文化对外来文化的兼容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8:2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39
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是在以典河流域为中心的中原音乐和四域音乐以及外国音乐的交流融合之中形成发展起来的。因此可以说,中原音乐、四域音乐、外国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三大来源。
中原音乐文化指的是以黄河流域为中心发展起来的音乐。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其中,殷商和西周时期的音乐文化具有代表意义。除六代乐舞及其他多种乐舞的发展和整理,礼乐制度的阶级化和等级化,大司乐机构的设置,三分损益律的运用等,对全代有重要影响之外,尤其在“八音”乐器分类中“琴”(七弦琴)及其音乐的出现,奠定了中国传统乐器与器乐的基本模式。
四域音乐指的是除中原华夏族为主所创造的黄河流域音乐文化以久的中华大地各民族的音乐文化。其中,长江流域、珠江流域等地区,与黄河流域同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发祥地。长江中游的楚文化中的音乐文化,色彩缤纷,独树一帜,同中原音乐并为上古中国传统音乐的表率,相互辉映,相互兑争、交融,进而衍生,发展。珠江流域的粤文化,西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西北作为古代丝绸之路经由路途对多处音乐文化传播、交融的作用,以及东北各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都为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成、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其中,在乐器方面,作为汉族音乐文化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交融的代表实例,可以举出由奚琴到胡琴类各种拉弦乐器的形式。
中国音乐与外来音乐的交流,由来已久。据《穆天子传》记载,相传西周初,周穆王曾经带着规模颇大的乐队到西方各国支施行,并进行音乐交流。此后,在汉代,伴随着佛教的传入,印度教音乐和天竺乐也入传中国;隋唐时期,大量外国音乐的输入,不仅带来外国乐曲,而且引进乐器、乐律、音阶。作为外国乐器传入中国,后又被改造为中国传统乐器的琵琶是颇具代表意义。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3:39
唐代各族音乐的进一步交融为唐代大曲的发展,提供了最方便的条件。前面已经提到,南北朝以来属于清乐系统的汉族民间音乐与各少数民族音乐经过长期交流与融合,在隋唐时代已产生称为“曲子”的新民歌。唐代大曲,实际上就是用这些“曲子”组合而成的一种大型套曲。与此同时,西凉、龟兹、疏勒、高昌等少数民族音乐,吸收了汉族音乐的养料,在艺术上有所提高,在唐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已普遍突破了原有的歌曲、舞曲、解曲的简单形式,创造了本民族的“大曲”。其中一部分、曾以“胡部新声”的名义,在天宝年间(公元742—756年)从河西(今甘肃)地区传入长安一带,受到时人极大的重视。唐玄宗为此还公布了“道调法曲与胡部新声合奏”的诏令(《新唐书·礼乐志》)。因此,当时大曲中的《胡旋》、《胡腾》等所谓“胡部新声”在社会上风靡一时。
此外,地处祖国东南、西南边陲的一些少数民族音乐,如琉球(今台湾)的一种“一人唱,众人和”(《隋书》)的歌舞音乐与南诏(今云南大理)、吐蕃(今*)的民间音乐,都陆续传入内地,对以“杂用胡夷里巷之曲”为特点的唐代大曲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同时,祖国内地盛行的《破阵乐》、《六么》、《凉州》等大曲,也在这时传入吐蕃与南诏,对当地音乐在艺术上的提高,起了有益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