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6 08: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8:28
外地买的电动车符合《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车型的可以来福州上牌。
《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车型数据向公众提供网络查询,公众可通过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或“e福州”app查询《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车型数据。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通行管理:
1、在五城区已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重复登记,可以继续沿用原先核发的牌证上路行驶。
2014年8月1日后销售的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省交警总队颁布的规定注册登记。未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登记报牌。
2、2014年4月24日前在各县(市)购买的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当在2014年8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登记;
已购买的“超标电动车”给予三年过渡期(即2014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但不予注册登记,由各县(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分阶段实施*道路通行的措施进行管理。
2014年8月1日后在各县(市)购买的未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注册登记。
扩展资料
福州市关于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的规定:
1、在本市生产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继续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五城区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制度维持不变,各县(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按照五城区颁布的目录实施。
2、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生产环节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的电动自行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禁止销售未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销售环节监管,核定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自今年8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一律实行带牌销售,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机关会同市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
4、电动自行车废旧铅酸蓄电池应当回收利用。铅酸蓄电池生产经营者、使用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应当负责回收铅酸蓄电池,没有利用能力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利用;不按规定回收利用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参考资料来源:福州市*——关于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实施意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8:29
电动车上牌手续科普,电动车上牌照本地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8:29
可以,只要你有正规*和合格证,车不属于电摩类型的,符合当地上牌要求的,任何地方卖的都可以上牌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8:30
市*交通*支队:《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五城区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和通行管理。第五条: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当符合《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福州市*关于贯彻的实施意见》规定:福州市电动自行车一律实行带牌销售。目前,城区和七县市电动自行车均已实现带牌销售,群众直接在销售商店购买已上牌车辆。外地购买和网络购车不能上牌。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18 08:31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应该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