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或离岸公司怎么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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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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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13:12
1. 代理出口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虚拟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外币货款打给代理公司外币账户,代理公司核销后结汇为人民币,国家退税人民币也到代理公司账户,代理公司付人民币货款给工厂公司账户,工厂开**公司,代理公司将剩余货款及退税扣除代理费后以人民币结算给SOHO,如果是付现钞或汇私户SOHO需提供相应金额*,没有*公司还将扣除相应税点。
小结:客人和工厂被有效的隔开了,但作为操作资金流的代理,即使SOHO在单据上做技术处理,从收汇和打款环节也不难知道工厂与客人的大致信息,只能说,代理一般不会第三者插足,较高的风险成本与挖墙脚的收益不大相匹配,同时SOHO应避免让代理摸清自己与工厂及客人的关系,必要时可以多抛抛烟雾弹,另外邮件地址是个非常敏感且具有*力的东西,望各位朋友好好运用。
2. 离岸出口A、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而离岸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也无权出口,这种情况下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代理公司: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这个数字之前要计算好)。代理将你给他的美金汇款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他的退税,拿出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开等额增票,剩下的一部分作为你付给他的代理费用。
B、如果工厂有自营出口权,这时代理公司将退出历史的舞台看我们表演啦。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
SOHO(离岸公司):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汇款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将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这个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也是之前工厂对你的美金报价。
小结:这种模式最为安全,整个局势自己控制,除了货代没有第三双眼睛的存在,目前大多数台湾及香港公司都是按此种模式操作,只不过人家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岸公司”。在单据处理上,工厂整套报关资料反映为工厂与离岸公司的贸易关系,但货代必须是我们自己控制,出货后给一份PS过的提单复印件(shipper为工厂,Consignee为离岸公司)于工厂作核销退税之用,再制作一整套抬头为离岸公司的清关资料和正本提单给客人清关。
SOHO: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资金流:此种模式没有退税,这个在成本计算时要加以考虑。另外,客人货款可以打到离岸公司账户,或者个人外币私户,SOHO与工厂之间人民币直接结算,工厂无需开增票。有人又要举手了:客人能打到国内公司账户上吗?我想这人没有好好听讲,答案当然是可以,问题是谁愿意用公司的账户去帮你收一笔没有经过他自己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呢?
小结:这种模式优点是简单安全,成本低廉,缺点是没有退税,适合有离岸账户或小金额的,且无退税产品的出口操作。4.工厂出口这实在是SOHO最无奈的选择。当由于客人在包装或产品上坚持要留下自己的品牌等重要信息,或其它某些原因造成客人不可避免地与工厂接上头时,SOHO只有唯一的选择——借花献佛,并向两方索取佣金作为报酬,如无特殊情况,SOHO应有自己随时被两边抛弃的心理准备。
工厂:报关,收汇,核销,退税,提单shipper,产地证exporter,清关箱单*的卖方
客人:提单Consignee / Notify Party,产地证Consignee,清关箱单*的买方
资金流:客人直接打款给工厂美金,工厂收汇核销退税,工厂向SOHO支付人民币佣金,客人向SOHO私户支付外币佣金。如有离岸账户最佳,客人将佣金及工厂货款直接汇入离岸账户,双方佣金留在账户,剩余金额打给工厂,但注意这个金额应与之前报关金额一致。
小结:地位被动,全局不受控,个人利益实现风险较大。SOHO应加强与工厂和客人的沟通,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化降低自己被抛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