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土地使用税怎么回事呀?(地点:广东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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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3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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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04
您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吧?已经销售的商品房土地权属已经转移,因此只会是没有销售的要计算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第四款中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同时废止。
据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按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可以这样算:年应纳税额=(应税土地面积×该级次土地单位税额)×(未售+自用+出租)建筑面积÷该楼盘总建筑面积。
追问假如是酒行就不用交土地使用税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