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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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16:34
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1)抵押物必须有效。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有些财产不能进行抵押(如土地所有权、医院的医疗设施)。如果以依法被查封、扣押的财产进行抵押,则抵押本身无效,没有优先权的问题。(2)抵押合同已经生效。根据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以特定财产(如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运输工具、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时,应当进行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例如:以自己的机器设备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如果未进行抵押登记,则抵押合同不能生效,也没有优先权的问题。(3)抵押物尚未灭失。根据的规定,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享有的优先受偿权限定于担保物的范围之内,如果担保物在其行使优先权之前已经灭失,则优先权也随之消灭,债权人的债权只能作为破产债权;但第三人对担保物灭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债权人对赔偿金额仍享有优先权。(4)抵押不得撤销。根据的规定,在特定期间内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提供的,清算组可以依法向人民*主张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