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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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1 08:05
法律分析:房屋鉴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需要通过合法的鉴定程序。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不予准许。人民*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指定。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