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3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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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21:46
法律分析:搜索NMPA官网,医疗器械查询。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事项:
(一)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注册资金(资本);
(四)服务方式;
(五)诊疗科目;
(六)房屋建筑面积、床位(牙椅);
(七)服务对象;
(八)职工人数;
(九)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
(十)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项。
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除登记前款所列事项 外,还应当核准登记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类。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