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做伤情鉴定能起诉对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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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2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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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19:54
没做伤情鉴定能起诉对方。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或者无法认定,*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由对方承担。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内、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