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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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7:34
法律分析: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这种说法,诚意金也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因此,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和法律保护的性质。诚意金只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手段,只是开发商对购房者的一种承诺,得不到法律保障。购房者在付诚意金时需要考虑清楚,因为即使交了诚意金,也不能从法律上保证能买到自己选定的房子。如果购房者放弃购房,开发商可能会拖延或拒绝退回诚意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