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最后一次扣款时间2020年9月末什么意思?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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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09
展开3全部 上海公积金扣款是否会发短信要视具体请可定。银行卡开通了短信业务就有短信提醒,没开通就没有。
公积金的用途如下:
1、购买自住房或者租房;
2、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月供;
3、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
4、用于退休和养老;
5、提取全部的余额用于支出。
住房公积金的好处如下:
1、免征个人所得税,单位和个人按国家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2、享受低息公积金贷款的优惠;
3、作为个人或家庭的其他补充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6 03:10
可能就是你还钱的最后一次是在2020年九月抵扣,所以就是你一次扣完了,最后一次,刚才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