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契税退税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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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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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1 17:01
首套房契税退税条件具体如下:
1、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契税;
2、购房后由开发商按照3%收取契税,且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根据退契税的条件可按不同情况分别办理退契税;
3、对于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144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以下的住房(“别墅”除外),只要该住房是购房人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的唯一住房,均可享受契税退税*。
办理退税流程如下:
1、纳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地税局窗口申请退税,具体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缴纳契税的税票原件(两联)及复印件1份;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销售不动产*或购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退税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1份,并注明开户行网点名称及开户日期;
(6)因为上述第一种情况退税的,除上述要求外,还需携带房屋面积测绘图原件、复印件1份;
(7)因第二种情况退税的,还需携带买卖双方签订的退房协议、销售方出具的有关退房的情况说明、销售方出具的退还房款凭证,因无法贷款导致退房的还需银行出具无法贷款的情况说明。
2、窗口开具税收收入退还书并加盖退库印鉴;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询当时纳税的缴款书(该缴款书需要提交复印件给人民银行);
4、到市地税局办公室加盖公章;
5、到退税所涉区级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6、到市财政局国库科审批并加盖退库印鉴;
7、到人民银行国库科审批;
8、人民银行审批通过,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后由地税局窗口专人电话通知退税申请人查询税款是否到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